2015年司法行政戒毒理论调研工作更加深人和广泛,成果更加丰富,现择要综述如下。①
一、关于戒毒模式
司法部戒毒局组织总结推广一批司法行政机关戒毒模式,北京、上海、重庆、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新疆等巧个省(区、市)编制了戒毒模式指南:包括北京“三五一”模式、上海“二三六一”模式、江苏“三期三评一延伸”模式、浙江“四四五”模式、福建“361”模式、江西“1341”模式、湖北“351”模式、湖南“大戒毒、大矫治"体系及“三期四区五级管理六项机制”框架、广东“三三六”模式、广西“四四模式”、海南戒毒模式及常规治疗与集中治疗的框架、四川常青藤模式及“三期四分”的框架、云南“三期九项一延伸”模式,新疆“三五一”戒毒模式、重庆PC (Person-Centered)模式及“一三四五九”基本构架等。
关于戒毒工作模式的构建,应紧紧围绕戒毒人员的戒毒需求和戒毒利益,关键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将回归社会的主旨贯穿始终,重视社会生存技能的学习、自我管理的养成和社会适应.二是重视和应对戒毒人员的习惯性无助,这是打破“毒难戒”的关键;三是重视戒毒意愿,根据戒毒意愿构建同质性团体实施分类矫治;四是着重应对戒毒人员的“想毒时间”,这是控制戒毒人员毒瘾的关键点;五是把救助贯穿戒毒过程始终,包括戒毒指导、心理调适指导、重大生活事件指导、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等;六是戒毒工作始终紧密联系社会,实现戒毒人员顺利回归。②研究建议重视实证研究与理论总结、建立戒毒数据库、研究编订科学统一的戒毒量表、建立科学统一的戒毒效果评价标准等。也有观点提出建立包括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中心和康复社区在内,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后续照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戒毒康复场所,在分期上形成生理脱毒期、教育适应期、康复巩固期、社会体验期和社会成长期五期,建立以民警管理为主的强制隔离戒毒、以戒毒人员半自主管理的戒毒康复和以戒毒人员自主管理为主的社区戒毒康复三种管理层级。③
二、关干教育矫治
有研究提出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治力”的概念,构成要素包括基本要素、生成和发展要素两个层次,主要包括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分类与人员结构比例、戒毒专业设备性能及配备比例、戒毒模式运行规范化程度、戒毒科技水平及科研发展状况等。研究提出确立“规范化执法、人文化管理、专业化戒毒、社会化矫治”和“大教育、大戒毒、大矫治”的理念,④以开阔的视野、长远的眼光、开放
①说明:1.引述文蔽基本为公开发表文章,但包括已报送的研究报告、经评审确定的获奖论文和印发的简报等;2.撰稿期间,部戒毒局组织的年度戒毒工作理论调研优秀论文文集处于出版前的校对之中,引述篇目注明“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已发表文献不重复引述;3.感谢部戒毒局有关领导和同志提供大童参考资料。
②陈进婉:《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创新》,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7期。
③严朝晖:《建设综合性戒毒康复场所的思考》,载《中国司法》20巧年第6期。
④李孟春、车松定、梅晓飞、周晨:《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提升戒治力的若干思考》,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3期,第77, 79页。
的姿态推进戒毒工作。也有研究建议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切实转变戒毒理念、发展戒治能力,促进戒毒人员、工作人员心理健康和组织和谐,动员社会力量组建研究队伍、加强项目研究,加强帮教、促进戒毒人员尽快融人社会。①
关于教育矫治工作的目标,有研究提出,戒毒目标在总体锁定降低复吸率的前提下,由“永不复吸”的终极式目标调整为由易到难、由低到高四个阶梯式目标,一级目标为推行降低危害措施、尽可能降低吸毒危害,二级目标为给予替代维持,改善生理、心理、社会功能,三级目标为帮助戒断毒瘾、延长复吸周期,四级目标为彻底戒断毒瘾、恢复健康人生。。有研究认为教育矫治的目标应有阶梯性和层次性,最高目标为认识危害、戒断毒瘾,一级目标为降低复吸率、提高操守率,二级目标为适应场所戒治生活、回归后延长复吸时间间隔,三级目标是基本适应场所戒治生活、回归后减少吸毒的频次和吸毒量,同时根据对应的戒治期限实施不同的教育矫治内容。③也有研究认为,强制隔离戒毒的目标应采取目标管理策略进行细化,最终目标为终止吸毒行为,一级目标为延长复吸时间间隔,二级目标为进行毒品替代治疗,三级目标为减少吸毒频次和吸毒量。。
关于教育矫治的方法与路径,有研究认为,戒毒人员的心理依赖戒治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法,即通过正念冥想增强戒毒人员自我察觉的能力和对不良感受的耐受能力,通过自我抑制控制能力和工作记忆能力训练培养积极应对方式,通过音乐治疗增强戒毒人员情绪的稳定性,通过萨提亚家庭治疗引导戒毒人员实现自我成长,通过系统式家庭治疗完善戒毒人员的社会支持系统。。有研究显示,反社会型人格和强迫型人格是戒毒人员中较为典型的人格特征,对于反社会人格的治疗建议采用“理性一情绪疗法”改善认知模式,进而通过修复后的人格影响认知并形成新的认知模式,对于强迫型人格的治疗关键是培育其自我心理调节的功能,可以采用以民警心理团训为依托、外力矫治与自我调节相结合的方法。。有研究提出以舒适为目标修复戒毒人员的缺损功能,即运用医疗手段恢复生理舒适、开展心理矫治恢复心理舒适、修复社会支持系统恢复社会支持,⑦有研究提出应用归因理论对戒毒人员进行训练,按照努力归因和可控归因的原则引导积极归因方式,定期开展集体干预,采取咨询和定向训练方式进行个别千预。⑧有研究显示,采用行为疗法进行情境戒治对戒毒人员的身心康复具有较好效果,戒毒人员在模拟情境中对毒品的生理唤醒水平降低,戒毒动机和心理调控能力增强。。有研究认为生物反馈训练可以降低焦虑,提高个体对情绪的调节能力,多次程式化治疗后戒毒人员更加自信、人际交往增多、情感反应更加适切。。
有研究建议以正向发展理论为理念和指导,完善教育戒治的需求导向、梯度培养、效果评估和资
①王成德等:《甘肃省204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查分析与对策探微》,载《,u理技术与应用》2015年第5期。
②张伟、杨杰:《打造戒毒场所“绿色戒毒”品牌的路径探析》,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7期。③贾东明、都奋:《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娇治理念转变与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加14年第10期。
④陈进婉:《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创新》,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巧年第7期,第22页。
⑤北京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心鹿”戒治初探》,载《中国司法》2014年第11期。⑥宋冰、曹长江、王强盛、李知勇、夏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智模式的改善和探索—基于人格养成的角度》,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⑦夏静:《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人员特点及时策分析》,载《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15年第2期。
⑧李杰:《浅析归因理论在强戒人员管理中的应用》,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⑨张伟、杨杰:《试论戒毒场所行为疗法的情境戒治》,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4年第12期。⑩贾东明等:《生物反馈仪对64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随机时照实验》,载《中国药物滥用杂志》2015年第1期。
源联接,强化戒毒人员自信心、提高能力、增进联系、形成良好个性,促进戒毒人员对家庭、社区、社会有所贡献。①相关研究认为,“文化戒毒”是为戒毒人员的幸福人生奠基铺路的基础性工作,应坚持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与重塑核心价值观、时代精神、红色文化教育相结合,完善道德品质、培养健全人格、提升文明素养.②练习五禽戏可以改善戒毒人员的抑郁和焦虑等异常情绪,促进戒毒人员的身心健康,练习前后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③
关于吸食不同毒品类型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有研究显示,滥用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成瘾人员相比较,在人口学特征(年龄、婚姻、职业)、药物滥用史、毒品危害认知、心理和行为特征、人格特征等诸多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人生观和价值体系扭曲错位,教育矫治工作面临挑战,④建议探索教育性管理方式和综合性矫治方法,进一步提高戒治水平。有研究设计了阿片类毒品成瘾戒断的“三期四级五措并举一延伸”模式,③即划分为生理脱毒期、身心康复期、回归适应期三期戒治并对应四级管理,生理康复、心理康复、行为训练、认知教育、家庭和社会功能修复五项措施贯穿戒毒治疗全过程,并在戒毒康复场所建立“特殊社区”、在社区建立戒毒康复指导站和定点建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
关于女性和育少年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一项关于女性传统毒品依赖者戒治工作的研究认为,⑥女性戒毒人员具有身体虚弱、性格暴躁、认知偏执、敏感多疑、情绪失控等明显特征,在康复阶段重点是通过认知疗法和领悟疗法转变认知,在回归社会前确立六个好习惯、明确六个初期警戒信号、进行六种冥想训练、给予六大心理支持,增强女性戒毒人员抵御毒品、修复家庭功能和适应社会的能力,而一项调查显示女性戒毒人员缺乏支撑自己长期坚持戒毒的动机和信念,重点需要帮助戒毒人员建立自我规划、完善所内教育矫治内容、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
关于社会工作介人强制隔离戒毒,有研究认为,我国戒毒社会工作未来的发展趋势是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的“社区综合发展模式”,即“政府支持、司法配合、社工整合、NGO运作、社会支持、家庭协助”的运作模式,⑧搭建由戒毒所、美沙酮门诊、康复院、中途岛、社区等组成跨界别合作与一站式戒毒平台。
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效果的评价及影响因素,安徽女所课题组进行了包括药物依赖者生命指数量表(QOL-DA 2.0)和吸毒患者成功戒毒信心量表(DARCS)在内的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显示,戒毒人员
的性别和年龄的差异对于生存质量、单亲家庭对于社会功能、亲友吸毒对于生存质量和戒毒信心可能会产生影响,戒毒人员认为对戒毒最有帮助的是户外活动、家人探访和心理咨询,出所后最担心的是毒友骚扰、社会歧视和家人关系,建议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提升专业化水平、构建全方位的戒毒工作体
①装小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娇治的路径研究》,载《云南誉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②徐兆阳:《从两种公益推广模式看戒毒场所中华传统文化的引入》,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4年第11期。
③黄世钧、刘领等:《五禽戏功法对戒毒人员情志影响的初步观察》,载《中医药临床杂志》2014年第12期。
④李襄:《滥用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成瘾人员群体特征比较及戒毒娇治时策探讨》,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⑤张太康、丢建荣、装国柱、张竹峰、孙伟:《阿片类毒品成瘾戒断模式研究》,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⑥王利敏:《关于戒毒场所女性传统毒品依赖者戒治工作的思考与实践》,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⑦哀建萍、陈晓华:《时200名女性吸毒人员戒毒动机的调查与分析》,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⑧李晓凤、马瑞民:《我国戒毒社会工作的发展历史及实务运作模式初探》,载《社会工作与管理》2014年第11期。
系、建立科学的戒毒效果评价系统。
三、关于循证戒治
在循证戒治的理念和方法方面,有研究认为,在循证戒治实践的初级阶段,在缺乏证据数据库与指南、标准、手册的情况下,戒治工作者需要有证据证明、有效性、反思实践经验等意识,树立止于至善的戒治信仰,②而不要将循证戒治当作“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或一个筐。。循证戒治的推动可以分阶段逐步开展,第一步是掌握理论,吸收循证医学、循证心理治疗、循证社会工作等临近领域的经验与理念;第二步是建立证据数据库,通过研究解决本土化、高效、标准化的量表、问卷、指南、标准、手册等问题。第三步是加强戒治工作者培训。研究认为,动机性面谈、应对技能训练、列联管理与社区强化是三种重要的循证戒治方法。④有研究认为我国的循证戒治模式可以借鉴加拿大的多部门管理和机构间合作模式,运用风险管理提高戒治工作的针对性,在整个戒治过程中对戒毒人员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并建立信息互享平台,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戒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循证戒治的实践方面,项目试点单位北京市天堂河所设计了循证戒治工作的基本框架,研究认为,在循证戒治工作的启动阶段,需要重点把握戒毒人员吸毒成瘾行为调查、团队建设及培训、评估工具编制和本土化、戒治项目管理等四个方面,其中,研发循证戒治工作评估工具迫在眉睫。。另一试点单位江苏太湖所引人内观治疗项目,项目组研究以扎根理论为基础并依据质性分析资料建立模型,采用总体幸福感量表、社会支持评定量表、心理弹性里表和特质应对方式问卷和生命线访谈法进行调查。对于合成毒品成瘾人员的研究表明,内观疗法唤起了成员的自责和愧疚感,改变了成员自我中心的认知模式,帮助戒毒人员更加坚定戒毒信心,进一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关于循证戒治工具的开发与应用,北京天堂河所从复吸倾向性特征和风险因素矫治对策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自主编制了《戒毒人员复吸倾向性量表》并对戒毒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干预。测试结果提示,吸食新型毒品人员的社会掩饰性更强,应加强戒毒人员诚信教育。吸食传统毒品和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在戒毒行动、家庭关系、情绪管理等维度无显著差异,可以编人同一团队进行训练。吸食传统毒品人员在生理唤醒、戒毒效能感维度差异显著,应编队开展针对性的防复吸训练。防复吸训练应分阶段、采用模块化方案开展。.该量表经药物依赖性研究专家及实践检验,具有较好的同质性信度和分半信度,其结构效度达到了心理测量学可接受的水平,具有心理戒毒处方功能并可作为戒治效果的评估工具,有助于做好戒毒人员的社会衔接工作。以量表为核心的“初评一训练一再评一调整一终评”的矫治工作体
①李桂群、李晶、史思云、彭冠娟、罗毅、颜磊:《强制隔离戒毒效果评价及其影响因紊》,载《安徽戒毒》2015年第1期。
②杨文登、邓绳:《戒毒工作中的循证戒治及方法》,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1期,第87页。③杨文登、邓绳:《戒毒工作中的循证戒治及方法》,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1期,第90页。④2014年6月,引文第一作者杨文登副教授应邀赴福建戒毒系统进行循证戒治专题讲座,介绍了以下7种方法:动机性面谈法、应对技能训练法、线索基东法、列联管理与社区强化法、行为夫妻疗法、12步法和药物治疗法。
⑤李科生、段绳、邓宜:《加拿大风险评估管理衬国内戒冬工作循证戒治的启示》,载《云南誉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⑥赵振虎、赵辉、李娜:《强制隔离戒毒循证戒治研究》,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20巧年第4期,第25, 26页。
⑦陈亚、柳毅、王苏湘:《合成毒品成瘾人员内观项目的循证研究》,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2015年第4期。
⑧赵振虎、赵辉、李娜、王春光:《戒毒人员复吸倾向性特征分析与娇治对策》,载《司法行政戒毒》2015年第1期。
系有效推动了矫治方法从经验型向科学性的转变。。北京市教育矫治局教育处支持开发了《毒品成瘾人员复吸风险评估量表》,量表聚焦戒毒人员问题靶点,包括生理、心理、社会三个方面和稽延性戒断症状、渴求、孤独无聊无助、不合理认知、线索暴露、支持缺乏6个因子,可以对某一维度单独施测或整体施测,也可以作为自愿戒毒或处于康复期人员自测工具。②
四、关于执法管理
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和执法风险管理,广东省的一项调查研究认为防范执法风险已成为戒毒工作巫待解决的问题。③执法风险主要包括因管理对象特殊复杂性、法律制度不健全、硬件条件不完善、民警执法能力不足以及执法监督、维权和舆论炒作等因素引发的管理不当、违法侵权、安全失控、违法违纪、执法追责等风险。研究认为,执法风险无处不在但可防、可控,建议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谨慎执法,提高队伍素质、增强风险意识,构建执法风险管理机制、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和严密的执法监督机制。
关于具有精神科症状或疾病戒毒人员的管理,相关研究建议,需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系统、科学、实用的心理异常戒毒人员排查与干预机制,建立科学排查、分类提示、动态跟踪、综合干预、个案管理、循证治疗的排查干预机制;④需要强化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加强培训,积极探索以医疗标准为主的管理模式,探索分类管理、开展循证个案管理和心理治疗,加强与社会院校、精神卫生研究所合作优化就诊机制。⑤需要参照精神病类医院的标准和要求实施集中管理,通过增加职业科目、专业培训、开展综合治疗、拓展外部资源等方式提高治疗水平和质量,对于病情严重、不宜所内治疗的建议纳人所外就医和社区戒毒康复的范畴。⑥对于疑似精神障碍的戒毒人员的甄别,有研究总结出“观、听、查、访、测”五步识别法,即通过观察戒毒人员异常精神活动的外显行为,判断其思维的逻辑性、情绪的波动性和认知状况,进行实验室定量检查和常规身体检查,采集和掌握个体家族病史和心理精神量表测量,做到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的早发现、早介人、早治疗。①
关于病残戒毒人员的管理,浙江省戒毒系统研究提出建立“管控、救治、矫治、救助”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⑧建议按病残程度建立分层标准、实行分层管理,建设戒毒检测治疗中心、治疗康复点等特色设施,开展针对性管理、康复、矫治和亲情关怀等工作。
关于戒毒人员习艺劳动的管理,湖南坪塘所课题组研究提出戒毒人员身份“员工化”、管理“企业化”、报酬“市场化”的思路并进行了探索,有效激发了戒毒人员参加习艺劳动和康复训练的积极性,提高了习艺劳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增强了戒毒人员自我管理意识。。
关于降低戒毒人员意外伤害,浙江某所对329例样本的调查显示戒毒人员意外伤害率高,主要类型
①赵辉、李娜:《戒毒人员复吸倾向性全表的编研与应用》,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②黄宗祯:《毒品成瘾人员复吸风险评估蚤表的编制》,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③兰海文:《关于防范戒毒执法管理风险的几点思考》,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④吴光炜、林游泳、张乐:《心理异常戒毒人员排查及干预研究》,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⑤刘平亮、黎旭红:《精神疾病戒毒人员应状特点分析及管拉时策研究》,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9期。
⑥向淑芳:《滥用合成毒品所致精神障碍现状调查和对策研究》,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9期。
⑦李宁、陈志刚、王思远:《论戒毒场所疑似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的甄别》,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2期。
⑧陈玉海:《病残戒毒人员分层管理模式探索与思考》,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2期,第85页。
⑨李勋、陈志刚、蒋泞鸿:《戒毒场所习艺劳动“三化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5期。
为打架和工伤,前者包括地域性群体、报复性、争吵或玩笑引发的打架,后者主要包括刺伤、裂伤、压伤和砸伤,主要原因包括戒毒人员精神异常和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偏执、边缘性、反社会人格占意外伤害总数的比例超过28%,管理模式粗放和以生产劳动考核为主,建议以降低和控制戒毒人员意外伤害发
生率为核心目标,科学设计制度、转变管理方式、关注戒毒人员身心健康、优化场所收治条件。
关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外出探视,浙江的一项研究认为,目前戒毒人员的外出探视权未得到充分保障,在实践中陷人“能不批就不批,能少批尽量少批,能拖延则拖延”的怪象和困惑。建议转变工
作理念、增强对戒毒人员的人文关怀,完善工作评价机制,进一步明确外出探视的责任界定,落实配套保障和社会支持。②
五、关于戒毒治疗和康复
戒毒医疗是当前戒毒工作的一个焦点和难点问题。有研究认为,当前场所戒毒医疗工作存在许多短板和困惑,③医疗机构不完善和资质认定难影响了场所戒毒医疗执业资格的法定性,医护人员紧缺和角色定位不准制约了戒毒治疗康复的专业性,诊疗手段的单一和医疗设备的匾乏削弱了戒毒医疗诊断治疗
效果的准确性,吸食新型毒品的普遍性和精神障碍的困扰阻碍了戒毒医疗康复矫治的效能性。
为推进戒毒场所医疗体系建设,有研究建议,建立以戒毒医疗分期治疗运行模式、疾病分类诊断治疗模式、规范分级管理模式和分层资源整合模式;建立省一级戒毒中心医院整合医疗资源。加强基层场所戒毒康复中心规范建设;加强与社会医院协作共建力度。加强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和捐助的引进。加人政府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戒毒人员医疗保障体系。④有研究建议设立收治病残、精神障碍戒毒人员以及社会自愿戒毒的戒毒康复专科医院,以有效保障戒毒人员的健康权、整合利用资源,促进戒毒医疗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⑤有研究建议实行相对广义的戒毒医疗,以医疗评估和身心康复为重点,开展急性生理脱毒、稽延性阶段症状、吸毒相关疾病、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脑功能康复等治疗,
并开展戒毒宣传教育,在戒毒人员回归前出具医疗戒治告知书。同时,加强与医疗专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引人功能恢复防复吸治疗的理念和技术。⑥有研究建议,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疾病防治能力,必须坚持大队、卫生室(所)、医院三者相结合,通过充实医师队伍、落实病情研判制度、加强急救训
练等打牢大队作为疾病防治基本单元的基础,推行标准化建设、发挥卫生室(所)的关键作用,强化医院职能、为戒毒人员生命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关于戒毒人员的运动康复,有研究认为,戒毒人员的体能康复训练不仅是强制隔离戒毒戒治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戒治质量的重要指标和基础。体能康复训练应根据戒毒模式的运行框架和流程,
分区分层分期、科学规范运行。⑧
①章灵峰:《戒毒人员意外伤害实证研究》,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15年第5期,第63页。
②卓朝勇、徐华剑:《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外出探视工作的思考》,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4期。
③④于少啥、章翠萍、刘杰、徐小良:《探索场所职能转型形势下建立戒毒医疗新模式新路径的研究和思考》,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⑤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课题组:《省级司法行政系统设立戒毒康复专科医院的思考—以四川省为例》,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15年第3期。
⑥赵金绍、姚建飞、周立民:《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实施戒毒医疗的路径分析》,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5期。
⑦霍修民、姬腊军:《关于戒毒人员疾病防治的实戏与研究》,载(((%f1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9期,第63页。
⑧曹东明、郭藉:《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体能康复工作体系的构建》,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6期;贾真理、余洪、郭籍.陶侃:《试论戒毒人员体能康复工作体系构建与实务操作》,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六、关于戒毒工作体制机制
有研究提出,以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职能为出发点,构建“医疗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一体化的戒毒工作思路,形成卫生行政、公安、司法行政、地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药监部门各负其责的一体化、综合治理的格局。在当前条件下,可以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为出发点构建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药物维持治疗的衔接机制,以康复戒毒工作为出发点构建与医疗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衔接机制,建议理顺和建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向戒毒康复过渡的途径和返回的机制;根据诊断评估结果灵活调整社区康复期限,通过培训的方式对社区戒毒康复进行指导和协助或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戒毒康复辅导站,在戒毒人员自愿的前提下由戒毒康复所承担社区戒毒康复、自愿医疗戒毒和美沙酮维持治疗等。
有调查研究认为,当前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存在组织机构不全、缺乏整体合力、工作力量薄弱、人员管控困难、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②有研究认为,政府主办的戒毒康复场所具有专门的场所、硬件设施和专业队伍、系统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模式、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等多方面优势,应遵循公益服务性、专业性、综合性、社会性、契约性原则,发挥“中途岛”“缓冲带”“定点辐射”的作用,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和社区戒毒康复机构的长效沟通机制,建立戒毒康复体验的长效机制,促进形成戒毒工作联动机制。同时,也需要解决法律依据不明确、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和加强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等问题。。
七、关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相关调查表明,目前的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缺乏规范的执行程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合理的矫治措施。④当前戒毒人员回归的后续照管机制尚不完善,有的地区大多数回归人员日常后续照管处于空白状态,在就业和生活方面受到歧视,戒毒人员离所后面临再社会化的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是对未来信心不足、经济困难、社会歧视、面对毒品诱惑时无助以及家庭关系紧张、就业与子女教育等问题。③
关于戒毒人员的操守率,江苏省戒毒局与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联合、与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合作,对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本省籍619例样本进行实地调
查,戒毒人员3年的操守率为27.17%,女性人员高于男性超过6个百分点;合成毒品成瘾人员的操守情况总体好于传统毒品成瘾人员,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操守率低于正常解除人员,出现这种与预期相背离的主要原因是批准提前解除的人员中“复戒”人员比例较高。⑥湖北省对512名本省籍强戒人员的调查显示,回归3年以上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断操守保持率为26.56%,复吸人数占调查总数的48.44%,。
①徐万富、庄许洪、张志东等:《戒毒工作一体化研究》,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8期。
②谢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委托管理的实践探索》,载《中国司法》20巧年第7期。
⑤孙本良、孙小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与社区戒毒康复衔接机制的探讨》,载《中国司法》2014年第11期。
④⑥江苏省戒毒管理局课题组:《强制隔离戒毒回归人员戒治操守情况专项调查综合报告》,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1期,第 84页。
⑤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离所后生存状况调查报告》,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2期。
⑦肖惠斌、田明:《关于时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三年以上人员的调查分析与比较研究》,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关于操守率的影响因素,有调查显示,戒毒人员的身体健康、就业支持、酒精药物使用、家庭社会支持、法律问题、精神健康等六个方面的状况对于操守的保持具有较好的预测作用,父母暴力问题与戒毒人员行为冲动、人格障碍与复吸呈正相关。建议健全戒毒工作的社会协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就业支持、家庭社会支持和跟踪帮扶,找准工作价值目标、注重教育矫治效果。。也有调查提示,操守保持情况与家庭关系是否亲密、后续照管是否得力、生存状态的规律性和稳定性呈正相关,而与文化程度、经济状况关联度不高。。被调查者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规范管理和心理辅导是最有效的戒毒措施,康复训练优于劳动锻炼,职业技能教育优于课堂化教育。提示需要加大戒毒矫治实践的创新力度,加强专业人才和物质技术保障,通过附条件放假、准假和所外试工等方式加强回归适应训练,探索建立社区康复指导站和加强与戒毒人员家属的沟通,加强后续照管。③
为有效促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后续照管工作应遵循充分自愿、科学系统、整体联动的原则,期限一般可设定为3年。建议出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规范,完善后续照管工作体系和保障,加强就业安置,营造有利于戒毒工作的社会环境,建立戒毒场所、戒毒人员、家庭、社区、公安机关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的后续照管格局。。有研究认为,抗逆力是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核心问题,。包括内在保护性因素和外在保护性因素。前者包括自信力、乐观感、开放的心态、自持力、坚定的意志、归属感、自立力,后者包括家庭支持、同辈群体支持、社区支持、社会信任、教育与就业系统的支持、公安司法部门的支持。
关于毒品的预防宣传教育,应采用对偶发年龄段人群进行初级预防、对高发年龄段人群进行次级预防、对多发年龄段人群预防的三级预防体系,加强在校园、娱乐场所、公共场所和利甩电视、新媒体的宜传教育。⑥有研究提出“未吸先防”“已吸防瘾”“新戒防复”的论点,以提高公众的拒毒防毒水平、防止高危人群吸毒,对有吸毒行为但未成瘾的人员进行早期干预,降低戒毒人员的复吸率、提高操守率。
八、关于戒毒工作制度建设
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规范建设,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开展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的专题调查研究。⑧认为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顶层设计,构建系统、科学、规范、高效的规范体系和标准体系,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应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坚持总体布局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统一性与实践性想结合、专业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基本
①刘平亮、阳鑫:《戒毒人员操宁保持影响因素分析及娇治对策研究》,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2015年第4期。
②李宁、周海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实践路径初探》,载《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14年第6期。
③江苏省戒毒管理局课题组:《强制隔离戒毒回归人员戒治操宁情况专项调查综合报告》,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1期,第84页。
④李国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问题研究》,载《中国司法》2015年第3期。
⑤张丽芬:《社会工作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一一一一个墓于抗逆力视角的分析》,载《甘肃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⑥赵泽勇、邓刚、唐展杰:《合成毒品预防教育实证研究》,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15年第8期。⑦周立民、陈加养、姚建飞:《“治未瘾”理念视野下的毒品预防工作》,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5期。
⑧项目实地考察工作得到部戒毒局和山东、河南、浙江、北京四省(市)戒毒局及有关场所的大力支持。
思路,不断构建和完善戒毒工作的规范体系和标准体系,有效发挥规范体系和标准体系对戒毒工作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①报告提出规范的总体框架包括基本制度类、教育矫治制度类、治疗康复类、执法管理类、保障类和评估标准类六类,建议迫切需要制定关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执法检察监督、诊断评估实施办法、医疗康复工作规范、教育矫治调查评估等制度,建议在部级层面制定出台关于强制隔离戒毒与戒毒康复、社区戒毒康复衔接协调,分类矫治、认知教育、心理咨询、个案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回归社会追踪考察和教育矫治质量评估,戒毒场所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神卫生管理、体能康复训练,执法管理工作细则,戒毒场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卫生工作社会保障、民警职业保障等规范。
也有研究认为,从法律对权力约束和权利保障两个纬度,将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规范分为警务性制度和戒治性制度,前者包括党建党务类、民警管理类、行政事务类、考评监督类制度,后者包括戒毒管理类、医疗戒毒类、心理矫治类、体能康复类、认知教育类和习艺生产类制度。②
九、关于队伍建设
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队伍职业化建设,有研究认为,目前在管理体制上存在工作人员身份单一性与强戒所工作多元化之间的矛盾,建议改变单一公务员管理体制,深人推进警员制套改,推行合理的岗位分类、优化警力配置,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加快制定规范、指导民警队伍职业化建设。③有研究建议建立戒毒矫治师制度,将戒毒民警划分为行政综合类和执法执业类,执法执业类民警依次分为助理级、初级、中级和高级戒毒矫治师四个等级,主要包括行为矫正师、生理康复师、心理康复师、专职教师、专业医师、职业指导师等类别,并建立规范的岗位分类、阶梯化序列发展、科学化的长效管理、差异化的动态激励机制。④
关于戒毒民警的继续教育,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进行了“新型戒毒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与探索,构建了学院与省局联盟、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全面培养职业认知能力、职业专项能力、职业综合能力等“四三”模式。⑤内蒙古警官学校的研究认为,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必须始终把握创新、服务、规范三个着力点,创新理念、模式、内容和方法,按民警岗位特点、职务警衔、培训目标分类分级分别培训,注重科学方法、解决现实问题能力、思维的前瞻性和理论调研成果的运用。⑥
关于戒毒民警的职业暴露防护,有研究认为戒毒场所预防职业暴露的现实严峻,吸毒人员是艾滋病病毒感染((HIV)、乙型肝炎((HBV)、丙型肝炎(HCV)、梅毒(TP)等的高危病患群体,戒毒民警是发生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在安检、体检治疗、突发事件、污染物处理等环节存在高危情形。建议建立规范完善的职业防护体系、完善职业防护设施、强化民警职业防护教育培训、规范民警操作行为、建立职业防护补贴和保险保障机制等。
①高贞、苏利、陈静:《关于构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体系和标准体系的研究报告》,载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研究与探索》2015年第7期,总第49期,2015年11月4日。
②吕素兰、赵鸿仁:《论强制隔离戒毒转型发展中的制度推进》,载《中国司法》20巧年第4期。⑤蒲云华:《强戒所警察职业化建设探索》,载((M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6期。
④宋卫东、李强、潘左华、朱静、吴海琅:《新形势下民警队伍分类管理探索与构建》,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⑤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新型戒毒人才培养方案的构建与实践探索”课题组:《新型戒毒人才培养方案的构建与实践探索》,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9期。
⑧金柱:《戒毒系统民誉教育培训模式的路径研究—以内蒙古誉官学校教育培训为视角》,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9期。
⑦赵推莉:《当前戒毒场所职业基露风险探析和防护时策》,载《戒毒工作理论调研获奖论文》。
2015年司法行政戒毒理论研究综述
☆作者苏利系本所戒毒工作研究室主任、研完员,陈静系本所戒毒工作研究室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