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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调处
宜兴监狱强化服刑人员矛盾调处
发布日期:2016-12-28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540   收藏(0)

今年以来,宜兴监狱借鉴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模式,探索完善服刑人员之间矛盾自主调处、监区及时化解、监狱合力调处的机制,引导服刑人员学会情绪管理、主动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的改造氛围。

  建立矛盾调处机制

  构建矛盾及时化解“大框架”

  构建三级调处组织。成立“服刑人员矛盾调处小组”“监区调处委员会”“监狱调处中心”三级矛盾调处组织。服刑人员矛盾调处小组由监区服刑人员选举产生,由联络组长、矛盾调解员、心理保健员、服刑规划员、信息汇总员等6至7名服刑人员组成。监区调处委员会由监区主管、分管改造领导和警长组成。监狱调处中心由监狱分管领导、改造科室负责人以及监狱管教标兵、能手和优秀心理辅导员组成。按照轻微性矛盾、突出性矛盾、危险性矛盾划分矛盾等级,实行服刑人员自行调处、监区干预调处、监狱重点调处,通过三级递进式缓冲调处方式化解改造矛盾。

  编织三级搜集网络。选培服刑人员信息“观察员”,每日定时与各小组组长共同搜集服刑人员群体中的舆情动向及矛盾倾向,进行判断、分析、甄别出已发生或可能演变为矛盾的信息,统一汇总至“信息汇总员”处,及时向监区汇报。监区每个班次明确1名民警为矛盾信息“研判员”,对服刑人员汇报的情况、学习和习艺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梳理诊断矛盾点。整合管教、心理、狱侦能手成立矛盾“勘探队”,不定期到各监区开展改造历程谈话,从中获取矛盾信息。

  明确三级调处职责。服刑人员矛盾调处小组根据信息员汇总的情况或者服刑人员申请调处的情况,根据类别和矛盾程度不同,按照《矛盾困难调处流程图》分工调处或共同调处。明确监区主管领导为调处委员会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调处工作的跟踪问效、指导督促。建立“矛盾调处交接制度”,当班未调处完结的矛盾交与接班民警继续调处,做好交接记录。监狱调处中心负责对危险性矛盾的调处工作,并对矛盾调处工作进行指导。监狱定期对调处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纳入民警履职考核系统予以考核。

  创新矛盾调处形式

  致力打造矛盾调处“大平台”

  深入挖掘服刑人员矛盾困难成因,强化调处手段,注重过程把控,及时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立足提前预警,降低矛盾发生率。在监舍小组悬挂“改造晴雨表”,引导服刑人员学会控制情绪、自我警醒。印发《我的一周》调查问卷,设定6类24项涉及改造、生活、家庭等选择项,监区进行动态评估分析,对有矛盾发生趋势的人和事进行及时介入干预,力求将矛盾阻止在萌芽状态。

  立足过程管控,提高矛盾化解率。轻微性矛盾,充分调动服刑人员矛盾调处小组积极性,营造“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和谐改造氛围。今年11月,监狱根据《宜兴监狱服刑人员矛盾困难调处办法》,在服刑人员矛盾困难调处员中评选20“明星调处员”和“十大金牌调处员”,并将他们的调处事迹发布到监狱自办的《芙蓉晨星报》和教育网上供全监服刑人员学习。突出性矛盾,调处委员会指定专人包干、限时办结,包干民警结合服刑人员改造表现、心理诉求进行调处,建立民警会商机制,每周召开调处分析会,通报本周调处成效,拟定下周调处方向。对于服刑人员心理危机和比较大的突出矛盾,由监狱调处中心根据矛盾不同类型,在全监范围内指派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民警进行专职调处干预,将调处成功的案例定期在内网发布,为全监调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范例。

  立足跟踪问效,提升调处满意度。开展跟踪问效,对调处成效进行日发布、周公示、月通报。“服刑人员矛盾调处小组”“监区调处委员会”“监狱调处中心”三级调处完结后,逐级汇报调处成效。监狱调处中心调处后,监区2日内需向中心反馈现状,矛盾消除的,结束调处流程;矛盾困难未彻底消除的,中心将根据监区反馈内容调整调处方案,开展第二轮调处工作,直至矛盾完全消除。每月召开1次调处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分析难点。常态化召开调处对象座谈会,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累计发放问卷826份,调处满意度达93%。

  拓展矛盾调处支持

  致力营造矛盾化解“大环境”

  开展专家咨询调处消化。联系社会专业咨询师定期进监开展专项调处,提高服刑人员对矛盾的认知水平和心理承受度。排查出的服刑人员中重要突出矛盾交由咨询师进行一对一调处,运用“ABC 理论”“森田疗法”“需要层次理论”等制定个别调处转化方案。今年以来,共举办团体调处9次,开展“一对一调处”97起。试行“书信调处”新模式,鼓励服刑人员与咨询师保持书信联系,咨询师“心灵鸡汤式”回信在矛盾调处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共投寄书信103封,回复率100%,矛盾化解率达95.6%。

  亲情感化调处融解。定期邀请服刑人员家属进监参观帮扶,通报服刑人员改造实况,通过与家属面对面沟通交流,化解服刑人员心结,舒缓负面情绪,提高调处实效。举办亲情团体帮教会6场,签订《联合帮教协议书》800余份,实现以监狱、家庭合力促使服刑人员积极改造、融解矛盾的目的。

  组团慰问调处缓释。该监主动延伸调处工作触角,协调地方政府对涉及服刑人员的家庭、经济等可能影响其改造的事项方面建立搜集排查、分类汇总和研判反馈机制。定期联合地方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组团来监开展帮扶活动,调处工作纳入地方“人民调解”轨道。本报通讯员 杨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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