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安机关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党的建设行动纲领,以全面从严治警为队伍建设抓手,坚定信念,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向、同步同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更多的公安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公安工作的重点在基层,根基在基层,落实在基层。因此,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强化“三个结合”,学深悟透精神内涵,打牢思想根基。一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强支部“堡垒”,把合格党员标杆立起来。把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火车头”作用,引领党员民警自觉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形成支部推动、党员民警模范带头学理论的生动局面;二是要结合中央政法工作“南昌会议”精神学,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水平,推动公安大数据建设;三是要结合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推进“四项建设”结合起来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履职能力。
突出“两个抓手”,抓实管严生活规矩,净化政治生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坚定理想信念等12个方面作出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教育。准则即党内政治生活规矩,必须严格遵守。从严治警首先要严格纪律教育,支部要积极通过“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等集中教育,真正让政治生活的规矩入耳入脑入心。要充分发挥支部的组织作用,引导全体党员民警对照准则找差距,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管理。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认真起来,全面从严治党就有了重要基础。要通过思想教育,让全体党员民警的政治生活远离低俗、庸俗、媚俗,主动培育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确保每名党员民警都要和党中央保持步调一致。要强化党内制度约束,不仅要管好八小时内,还要管好八小时之外。要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要任人唯贤,摒弃任人唯亲,要唯才是用,摒弃唯亲是用,积极营造选人用人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作用和集体智慧,运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切实把全体党员党内政治生活的管理落到实处。要用好我党政治工作的“传家宝”,综合运用新方法、新手段,提升教育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从而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落实“一个责任”,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延伸监督触角。结合泰州公安工作实际,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把“两个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认真抓好党委巡察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大执纪审查的力度,确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要全面推进执纪监督“四种新常态”,通过在党员民警中广泛开展“咬耳扯袖”,把问题发现、遏制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担当型、廉洁型”好班子创建活动。要紧紧抓住干部队伍建设的“牛鼻子”,通过常态化开展举办“所队长论坛”,全面加强所队长班子建设。同时,要选树、培植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工匠警察”和“最美警察”评选等活动载体,在全体党员民警中掀起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从而,让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成为每名党员民警的自觉行动。
(作者杜荣良系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