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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以高质量高水平工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贡献——​在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签约仪式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6-11-20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246   收藏(0)

    今天,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司法厅(局)签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和监狱管理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工作协同发展“四个子协议”,这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和实际举措,标志着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务实合作步入新的阶段,以此为新的起点,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必将开启新的篇章,创造新的业绩。在此,我代表司法部和吴爱英部长,对协议的签订表示热烈祝贺!对重视、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的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委、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忠诚履职、竭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

   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多次就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解决好北京发展问题,必须纳入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区的战略空间加以考量,同时天津、河北要实现更好发展也需要连同北京发展一起来考虑。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阐明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意义,统筹研判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科学构架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为在新形势下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刻理解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面向未来打造新的首都经济圈、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是探索完善城市群布局和形态、为优化开发区域发展提供示范和样板的需要,是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路径、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需要,是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带动北方腹地发展的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司法行政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各项工作。

   在此,我讲三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

   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重大的国家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要深刻理解和切实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建设。聚焦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这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首要任务,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结合点和切人点,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为疏堵结合调控北京市人口规模、加快京津冀城市群建设、完善区域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聚焦推进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升级转移三大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搭建服务平台,为协同推进京津冀基础设施相联相通、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控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聚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等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优化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优势,为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提升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司法行政是为国家司法活动和法治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项法律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规范诚信执业,不断提高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监狱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大力做好戒毒工作,不断加强人民调解,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改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工作,加快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发挥法治宣传工作作用,坚持把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程,深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着力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崇法尚法的社会环境。

    三、优化整合工作资源.努力实现协同发展

    京津冀同属京徽重地。三地司法行政工作各具特色、各有优势。司法行政机关要着眼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创新工作理念,自觉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式,把合作共建理念贯穿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真正实现一加一大于二、一加二大于三的效果。要注重发挥比较优势,坚持取长补短、相互借力,在完善政策对接、优化资源配置、密切执法联动方面有所作为。注重发挥协同优势,坚持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在管理协同、服务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取得实效。注重完善机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方向,在推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法律服务业一体化建设、区域执法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尝试,提高协同发展的水平。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紧迫的系统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崇高。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三省市党委、政府领导下,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努力形成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同向、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以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赵大程系司法部副部长

2015第11期《犯罪与改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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