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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学研究
2013年犯罪学研究综述
发布日期:2016-10-25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2015   收藏(0)

    一、出版学术专著、举办和参与大型学术会议及发表学术论文概况

   (一)出版学术专著

   据不完全统计,本年度出版了逾40部与犯罪学有关的著作,主要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科群编:《刑法体系与刑事政策:储槐植教授八十华诞贺岁集》,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卢建平编:《刑事政策学》(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张远煌、吴宗宪编:《犯罪学通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郝银钟著:《遏制腐败犯罪新思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吴鹏森、章友德著:《城市化、犯罪与社会管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吴鹏森、章友德编:《城市犯罪与基层治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赵亮著:《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刑事政策调整》,法律出版社出版;蔡鹤著:《犯罪概念制约下的犯罪构成体系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杜雪晶著:《轻罪刑事政策的中国图景》,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李蕴辉、辛科著:《刑事政策与社会政策初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李明琪主编:《犯罪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董士昙编:《犯罪学教程》,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孙战国著:《犯罪化基本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邵晓顺著:《犯罪个案研究与启示》,群众出版社出版;李锡海著:《人性与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何平著:《犯罪空间分析与治安系统优化》,中国书籍出版社出版;董英豪、陈玉荣著:《现代化历程的关键跨越:贫富差距与犯罪率的实证研究》,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杨靖著:《犯罪治理:犯罪学经典理论与中国犯罪问题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熊海燕著:《城市犯罪与社会解组:基于广州三个社区的比较研究》,群众出版社出版;赵秉志主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惩防对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蔡军:《中国反有组织犯罪的刑事政策研究》,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组编:《金融犯罪防控对策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王春林、冷勇著:《农民工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赖修桂、赵学军著:《女性犯罪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陈如著:《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治理》,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陈思贤、宋远升、王俊杰著:《少年犯罪对策论》,法律出版社出版;金灿灿著:(OR罪未成年人的社会适应及其影响因素》,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牛凯编:《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文集》,法律出版社出版;杜立著:《让青春的成长没有障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刘刚著:《恶小亦不为远离犯罪》,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关月玲著:《预防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吴岳坚著:《预防职务犯罪干五讲》,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警示与预防》,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吴闻、覃坚贞、孙茂利编:《警察职务犯罪的预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池强主编:《宣传文化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法律出版社出版。罗任权编:《新时期高校职务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吴之欧著:《 }L}罪治理中的企业参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古丽阿扎提·吐尔逊、阿地力江·阿布来提著:《中亚跨国犯罪问题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李明著:《日本预防犯罪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二)举办或参与的大型学术会议

    本年度学界举办或参与的有影响的大型会议:1.第22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会议,于4月22日至26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联合国办事处举行,来自全球100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约8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率中国代表团与会并作大会发言。会议主要就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罪办)的战略管理、预算和行政问题,统一并协调联合国毒罪办与会员国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的工作,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和适用,世界犯罪趋势和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领域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第12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的后续行动及第13届大会筹备工作等议程进行了讨论。及对“关于新出现的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犯罪形式构成的挑战和有效予以应对的方式”进行了专题研讨。2.“第六届中国犯罪学高层论坛”。论坛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主办,长江大学法学系承办,于6月21日至23日在湖北荆州举行。论坛主题为“社会生态安全及治安管控”。来自全国十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围绕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的关系,人在社会生态中的地位,社会生态与治安管控,城市生态安全研究,社会生态安全视角下的城市化、流动人口、犯罪类型、青少年犯罪、犯罪区位、警务改革研究等进行了探讨。3.“未成年人与性学术研讨会”。会议由澳门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及香港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共同主办,于10月20日至22日在澳门举行。来自大陆、香港、台湾及澳门两岸四地的逾百名专家学者出席了此次研讨会。会议旨在探讨青少年性教育与青少年身心成长的关系,为有性行为问题的青少年提供协助的方法及策略,同时加强四地青少年工作者的学习和交流。4.“中国犯罪学学会第二十二届学术研讨会”。会议由中国犯罪学学会主办,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协办,于11月9日至11日在广东省清远举行。会议的主题是“犯罪防控与平安中国建设”。来自全国各地的15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反腐制度建设、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流动人口犯罪防控研究、犯罪防控的基础理论”等4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5. 2013“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论坛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上海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同承办,11月21日在上海举行。论坛主题为“社会管理创新与青少年犯罪预防”。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就“社会工作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流动人口教育帮扶与青少年犯罪预防”等专题进行了讨论。

   (三)发表学术论文

   据不完全统计,本年度全国犯罪学研究理论工作者及实务部门专家,发表相关研究论文逾千篇。其中,在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9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论文20篇;在《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发表论文逾200篇。

   发表在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的19篇文章是:1.《中国法学》第2期,储槐植、问雨:《刑事一体化践行》;2.《环球法律评论》第1期,皮勇:《网络恐怖活动犯罪及其整体法律对策》;3.《环球法律评论》第1期,王雪梅:《恐怖主义犯罪发展特点分析》,4.《环球法律评论》第1期,李瑞生、马悦衰:《中亚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及其预防》;5.《环球法律评论》第1期,许桂敏:《俄罗斯反恐立法特点评介》;6.《现代法学》2013年第1期,李晓明、彭文华:《犯罪论体系的维度》,7.《法律科学》2013年第2期,张丽丽:《从“封存”到“消灭”—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之解读与评价》;8.《法律科学》2013年第3期,王世洲:《关于保护儿童的欧洲标准》;9.《法律科学》2013年第3期,于改之:《儿童虐待的法律规制—以日本法为视角的分析》;10.《法学评论》2013年第1期,杨方泉:《犯罪学研究范式之我见》。11.《法学评论》2013年第2期,郑丽萍:《轻罪刑事政策的独立品格与基本释义》;12.《法学评论》 2013年第3期,于志刚:《前科消灭制度司法探索模式的批判性反思》。13.《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1期,何永军:《乡村社会擅变与人民调解制度变迁》;14.《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2期,王志远:《法治与政治稳定—中国经验的定量分析:1996 -2010)); 15.《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4期,陈柏峰:《群体性涉法闹访及其法治》;16.《法商研究》2013年第2期,梅传强、贺洪波:《通过微博维权预防群体性事件之研究》;17.《法商研究》2013年第2期,尹建国:《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及其对我国之启示》;18.《比较法研究》2013年第1期,何雷:《Jackson案和Miller案:美国少年司法新风向标》;19.《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4期,高明华:《教育不平等的身心机制及干预策略一以农民工子女为例》。

   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的19篇文章为:第2期,靳高风:《当前中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个案研究》;郭晓红:《转型期弱势群体的相对剥夺感与犯罪》;但未丽:《社区矫正的犯罪学依据》;第3期,李晓明:《“刑事法律与科学研究”一体化的提出及其原理—从“刑事一体化”说开去》,严励:(OE罪学何以贫困化》;钟云华:《逻辑与机理:社会抗拒的刑事路径考察—以两个个案为样本的分析》;第1期,林毓敏:《现代化背景下女性犯罪问题及其应对—女性犯罪与女性社会角色转变》;何跃军:《略论基层政府维稳中的公众参与—基于社会学的考察》;第5期,郑丽萍:《轻罪刑事政策的独立品格与基本释义》;王勇哲:《经济危机对犯罪的影响》;第6期,徐为霞、孙延庆:《论以犯罪为逻辑起点的狱内侦查模式》;熊谋林、江立华、陈树娇:《生命周期研究:性别、年龄与犯罪》;第7期,徐进辉、詹复亮:《中介组织贪污贿赂犯罪及对策;靳高风:《2012年中国犯罪形势与刑事政策分析》;第8期,庞冬梅:《俄罗斯刑事政策理论与实践的多维分析》;黄大威《论域观下的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第9期,董纯朴:《老年犯罪预防研究—以和谐社会为视域》;张训:《乡村犯罪样态历史演化研究》;第10期,李健、金小红:《情感互动仪式链下的流动青少年问题探究—基于家庭在情感互动中的融入性研究》;第11期,陈和华:《犯罪原因分析的技术路径》。

   二、本年度关注度较高的议题及对学术推进有重要意义的观点撷要

   (一)犯罪学研究对象、方法、路径

    王良顺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期撰文(UR罪学研究对象及之于研究路径》指出:关于犯罪学研究对象,在学说史上四类不同观点中,唯有最狭义说符合犯罪学研究现实并有利于犯罪学研究深化。从横向看,犯罪现象具有法定犯罪、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等三种不同的形式。从纵向看,犯罪现象由个体犯罪与群体犯罪等两个不同的层次所构成。对个体犯罪的原因分析采用心理学和行为学的方法,对群体犯罪的原因分析采用社会学的方法。个体犯罪的预防对策应当以干预缺陷人格的形成和减少犯罪机会为目标,群体犯罪的预防对策以促进公平、正义和缓和社会矛盾为目标。

   王广聪在《山东警察学院学报》第4期《定量证实与定性证伪—关于我国犯罪学学者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的思考》一文中指出,实证研究方法的科学使用是实现犯罪学学科功能与价值的基本途径。目前我国犯罪学实证研究方法使用存在片面追求数据抽样方法及多种方法混乱使用等问题。推进我国犯罪学实证研究应立足定量研究适合证实、定性研究适合证伪两个哲理维度,实现我国犯罪学研究方法使用的科学整合。

   早在2007年严励就提出,中国犯罪学突围路径在于加强本体犯罪学和实证犯罪学的研究。本年度,严励在《刑事法学》第3期撰文((OB罪学何以贫困化》①仍重申,面对犯罪学研究的困境,犯罪学本体论是突破的最佳选择。

   张荆在《青少年犯罪问题》第3期《中国犯罪学研究历程中的庆幸与遗憾》一文中指出,在无法得到官方统计数据、无法进行大规模社会调查情况下,实证研究可侧重个案研究,对犯罪者的家庭、学校、亲属、本人、交友等多层面进行立体个案访谈和研究,从大量分析到位的个案中归纳和寻找出中国犯罪问题的独特规律,破解犯罪难题。

   (二)犯罪学学科定义和犯罪学学科建设

   认为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及其规律性的社会科学,综合的犯罪学是不能成立的类似观点在学界早有人提出,并非新举。但吴鹏森在《青

①该文原载于《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


少年犯罪问题》第1期《犯罪学学科定义的再探讨》中对此又做了进一步阐述。作者指出,作为对犯罪学的外在描述,“综合犯罪学”说没有什么问题,但作为学科基本定义,并非完美。从现象看,该定义显得繁琐。从内容看,不符合学科定义的经典方法。在否定了当前比较流行的种种犯罪学定义后,作者提出犯罪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中的犯罪现象及其变动规律性的社会科学的定义并对其具体内涵进行了深人系统的阐述。

   刘可道在《犯罪研究》第S期撰文《加强犯罪学学科建设应当着力解决五大问题》提出,提升犯罪学的学科地位,应发挥犯罪学主导部门的作用,加强课程建设,加强犯罪学教学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犯罪学研究机构,加强犯罪学学术团体建设,将犯罪学学科列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目录。

   (三)刑事政策

   刑事政策是惩治和预防犯罪的基本方针、策略和措施,也是近年来我国犯罪学以及刑法学研究的一个热点。特别是2004年中央提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后五六年里,公开发表的有关此方面的文章数量持续走高,①出现了一个持续的研究高峰。本年度有关刑事政策的文章在数量上虽处于回落,在研究上却继续进一步深人。众多佳作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陈兴良、郑丽萍、黄京平及王烁的论文。

   陈兴良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第4期发表《刑法的刑事政策化及其限度》中,以“严打”刑事政策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影响为视角,对刑法的刑事政策化问题进行探讨。指出,刑法的刑事政策化应当尽可能地消解刑法的稳定性与刑事政策的变动性之间的矛盾,实现刑法典演变的延续性;应当协调刑法的规范性与刑事政策的价值性。应当妥善处理刑法的公正性与刑事政策的功利性,使刑事政策对功利性目的的追求受到刑法的限制。

   郑丽萍在《法学评论》第2期《轻罪刑事政策的独立品格与基本释义》中提出,在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视域下,有必要进一步确立有关轻罪的具体刑事政策。轻罪刑事政策的基本内涵应是以宽为主,以严为辅,严以济宽。其中“宽”指:其一,轻罪轻处,其二,轻罪更轻;“严”是指该轻而重。其中,对现行刑事法律具有更大的指导和引领意义,更值得以此为圭桌审视现行法律有关轻罪制度之合理性、科学性的,是“轻罪更轻”的基本内涵。

   黄京平、王烁在《中国刑事法杂志》第7期撰文《论刑事政策的评估—以建立指标体系为核心》提出,借鉴社会指标体系理论,建立刑事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对于刑事政策评估研究而言是有益的尝试。建立刑事政策评估体系的步骤包括刑事政策运行过程分析阶段、确定指标阶段、确定指标权重阶段、试用检验阶段。

   (四)腐败犯罪及防控对策研究

   2013年,“反腐制度建设”和“当代中国腐败犯罪的防制对策研究”分别是该年度中国犯罪学学会年会和全国刑法学术年会的重要议题之一。值得关注的文章有:

   储槐植、i7雨在《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期发表《当代中国腐败犯罪的刑事法治理—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针对我国有关惩治腐败犯罪的刑事立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比存在刑事法网粗疏、刑罚过于严苛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建议。

   张绍谦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第4期《我国职务犯罪刑事政策的新思考》中认为,当前我国对职务犯罪事实上采取了相对宽容的态度,造成司法惩处效果不理想。要彻底遏制职务犯罪蔓延趋势,必须明确提出对职务犯罪实行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进而对现行刑事立法进行相应修改,并必须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严格贯彻这一政策。

   徐进辉、詹复亮在《中介组织贪污贿路犯罪及对策》②一文中指出,鉴于当前中介组织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逐渐增多,并呈现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发案多、犯罪涉及面广、环节多、以贿赂犯罪为主等特点。有效遏制和预防中介组织犯罪,应采取健全完善中介组织管理体制、法律制度和监

①据中国知网数据统计。

②徐进辉、居复亮:《中介组织贪污肺路犯罪及对策》,人大书报资杆中心《刑事法学》第7期。


督机制,加强对中介组织犯罪的打击及推进预防犯罪长效机制建设等措施。

   李凯、胡海在第8期《成都师范学院学报》发表《贿赂犯罪中情境预防对策的引入及其运用—以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为考察对象》指出:情境预防理论是一套系统的犯罪预防策略体系,其立足于犯罪学的立场,跳出传统的刑罚遏制范式,强调事前预防以及与刑事处罚的结合运用,对遏制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贿赂犯罪或许是一条有益的路径。

   于冲在《犯罪研究》第1期撰文《在华外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的实证研究与刑法规制》,指出,在当前在华外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日益泛滥的背景下,迫切需要从实证的视角对目前在华外国公司的商业贿赂犯罪问题形成清醒的认识,继而探寻防治在华外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的刑法治理路径。

   (五)暴力犯罪

   本年度学界对暴力犯罪的研究进一步深人,一些学者的研究显现出对这一传统犯罪赋予了新的思考;刚开始进人我国犯罪学研究者视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研究引人注目,成果虽少,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却很高。

   张远煌、操宏均在《法治研究》第8期撰文《恶性暴力犯罪的发生机理与防控对策反思》,以周克华系列持枪抢劫案为视角,剖析案件发生机理,阐明恶性系列暴力案件发生除犯罪人自身反社会人格倾向外,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及其情境因素和被害人因素也息息相关,旨在矫正人们对犯罪的认识误区与偏见,为犯罪防控对策的改进提供理论反思和实践参考。

   马亚雄、张广宇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撰文《应激型杀人犯罪行为形成机制研究》,从对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件个案分析人手,阐述了应激清境下突发性杀人行为是应激清境下行为人的心理缺陷和其他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指出,犯罪行为人主观恶性明显小于预谋杀人犯罪人,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应当属于宽的范围。可从开展针对应激源的情境预防和加强个体心理抚育的角度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靳高风在《当前中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个案研究》①中,通过对2000年一2011年媒体公开报道的34起典型案件分析,揭示了该类犯罪具有不同于一般暴力犯罪的特点,为今后防控此类特殊的暴力犯罪提供了决策参考。

   (六)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研究一直是国内学者关注较多的一个领域,本年度研究继续深人,既有宏观层面对有组织犯罪发展趋势的宏大描述,亦有对微观层面具体问题展开的细致研究,同时还有对国外有组织犯罪概念历史、类型的考察、理论检讨,不乏迭出新论。

   张博在《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第1期撰文《现阶段中国有组织犯罪发展趋势研究》指出,我国有组织犯罪趋向跨越式、“起飞”式及向主流社会回归之势。从执法者角度考虑,在限制和控制有组织犯罪的过程中,除打击现实犯罪的部分外,应考虑通过主流社会制度的调整和完善来限制和引导以有组织犯罪为代表的众多亚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自身的行为选择来影响有组织犯罪的发展道路选择。

   杨昌军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撰文《从打击到治理:基于信息经济学的反黑战略研究》指出,反黑成败,一定程度取决于双方信息博弈。黑社会在柠檬社会②的生态基础上,依靠黑洞法则的魔力,构建了混同均

①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13年第2期。

②“柠檬”在美国侄语中表示“次品”或“不中用的东西”。1970年,31岁的著名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洛夫发表论文《柠檬市场:质贡不确定和市场机制》,首次提出“柠檬市场”概念,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好的商品遭受淘汰,而劣等品会逐渐占领市场,从而取代好的商品,导致市场中都是劣等品。该论文成为研究信息不时称理论的最经典文献之一,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莫定了“非时称信。忽学”的部分墓拙。2001年,凭此论文阿克尔洛夫摘取了诺贝尔经济学奖。“柠檬”现在已成为经济学家最为熟知的一个隐喻。此条注释为本文作者加。


衡,取得了特定条件下的信息优势,从而能在四面楚歌的法网中生存和发展。反黑战略须从破解这种优势倒挂的信息结构人手,逐步构建自己的信息优势,才能全面掌握反黑斗争的主动权。

   罗明海在《青少年犯罪问题》第4期撰文《美国有组织犯罪概念的历史、类型及启示》指出,美国有组织犯罪类型的流变与概念的演化对我国有组织犯罪治理进入“后打黑时代”有诸多的借鉴和启示。对我国本土有组织犯罪的现状应坚持全景式认识,应采取“治安秩序”与“经济秩序”并重的分类治理的执法策略,调整打击锋芒;应在刑法学中引入有组织犯罪概念,建构刑法有组织犯罪二元结构模式,进一步完善立法、严密法网。同时进一步缓减在我国威权体制下有组织犯罪治理有效性与法治原则的张力。

   (七)恐怖主义犯罪

   恐怖主义犯罪研究一直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本年度围绕此议题展开的讨论颇多,成果水平进一步提升。

   高铭暄、陈冉在《法治研究》第6期撰文《全球化视野下我国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立法研究》指出,恐怖活动犯罪的全球化客观上促成了刑法应对的全球化。我国在惩治和预防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立法中,应积极与国际社会相接轨,在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的界定上寻求最大限度地共识,在预防恐怖犯罪的立法上努力完善。

   姜涛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期撰文《恐怖主义犯罪:理论界定与应对策略》指出,要素分析法不仅可以表征恐怖主义犯罪之形式,而且反映了其本质,是一种可取的定义模式。立足于要素分析法,恐怖主义犯罪是一种以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为主体实施的、旨在制造恐惧或恐怖气氛的各种犯罪的简称。合理应对恐怖主义犯罪,需要坚持“严而不厉”的刑事政策,并完善反恐方面的刑事立法。

   皮勇在2013年第1期《环球法律评论》撰文《研究网络恐怖活动犯罪及其整体法律对策》指出,目前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已能满足打击网络恐怖袭击犯罪、利用互联网为恐怖活动募资融资犯罪、利用互联网为恐怖活动进行联络活动犯罪的需要,并达到联合国相关反恐公约的要求;同时也能够处罚利用互联网散布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相关材料的犯罪。但在打击利用互联网威胁实施恐怖活动犯罪、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犯罪方面,与联合国反恐公约的要求有较大差距,需通过新的刑事立法加以解决。

   李瑞生、马悦衰在同期杂志《中亚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及其预防》一文中指出,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是当今最主要的恐怖犯罪类型,在中亚地区最为猖撅。中亚五国与中国新疆的宗教极端型恐怖犯罪有本质的联系,必须进行整体的研究。

   (八)流动人口犯罪及其防治

   流动人口的无序流动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消极负面影响及我国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不断逐年攀升的现状,使流动人口管理成为当下社会管理中的重要难题之一。对流动人口犯罪及其防治的探讨一直是犯罪学界关注的重点,在本年度的对策研究中,以下主张值得关注。

   徐为霞、孙延庆、任希全在《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第2期撰文《论信息化视野下流动人口犯罪防控模式》指出,治理流动人口犯罪急需与信息时代特点相适应的防控手段。通过构建流动人口犯罪信息化防控模式,针对流动人口犯罪信息化防控的要素、流程和节点,努力实现基础信息精细化、信息研判常态化、信息应用多样化、阵地控制严密化为主要内容的网上作战方法,防控流动人口犯罪。

   曹雪根、张建章、应培国、王亮在《公安学刊》第2期撰文《论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倒挂下的冲突处置》,该文以嘉兴市为例,指出,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发生群体性摩擦、冲突的频率明显加快,成了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破解此难题,需要在人口管理中坚持对流动人口思想理念同城化、教育培训常态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权益保障制度化、管理方式科学化、产业调整合理化。

   (九)青少年犯罪

   本年度值得关注的主张和研究有:

   张鸿巍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第4期发表《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写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前》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预防机制的有效架构与顶层设计特别是政府性协调机构的缺失已然成为制约该法进一步发挥作用的关键瓶颈之一。在认真审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现状的基础上,当前巫待夯实该法预防机制现实可操作性,其中构建青少年事务局或儿童福利局等政府性专门协调机构尤为重要。

   杨波、黄秀在某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对310名青少年暴力所做的冷酷无情特质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影响的调查。①陈曦、钟华基于2011年广州市中学生生活调查的数据对负面情绪与中国流动儿童的越轨行为的研究分析,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路径与行为路径”的分析。。

   此外值得关注的还有:李健、金小红在《青少年犯罪问题》第4期《情感互动仪式链下的流动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中,以柯林斯的互动仪式链理论和情感社会学为理论主线,从家庭情感互动缺失的角度探析流动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对流动青少年的犯罪行为进行家庭因素的归因分析,突出家庭中的情感互动及情感能量作用机制在预防流动青少年犯罪问题中的重要性的研究。

   (十)虐童问题

   刘宪权、吴舟在《刑事法治视域下处理虐童行为的应然路径》,任海涛、张思远在《虐童行为的刑法理论分析—兼论“虐童罪”不宜成为独立罪名》中认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已足以规制频繁发生、轻重不一的虐童行为,刑法并无增设“虐童罪”必要。刘宪权、吴舟指出,盲目增设“虐童罪”只会让刑法承受不应承受之重。着眼于虐童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重预防、重保护才是应然路径选择。

   魏昌东、刘志伟则在《“虐童”入刑的正当根据与路径选择》提出,虐童行为符合刑法所要求的犯罪化标准,存在犯罪化的现实需要。宜采取:奉行刑法“最后手段”原则,合理设定虐童行为人罪的标准;采用行为类型化的立法模式,将虐童行为纳人整体的刑法健康权保障体系之中。理性审视刑法既有罪名规制范围与行为类型的内在关系,力戒“就事立法”的简单化操作,删除刑法虐待罪的规定,增设“虐待被保护人罪”。

   皮艺军发表《’虐童”浅析》指出,虐童人罪讨论所需要具备的基本前提,就是对这一现象和行为的经验性描述,而改变我国长期以来主观立法所呈现的弊端。社会学和犯罪学应当成为主要的解释工具。国内在这方面的实证研究尚未全面展开,现在所做的是基础性的探索。廓清这一领域里应当涉及的理论模式和概念,同时清理政府和公众在观念上的误区也是一个重要任务。没有这种理论和观念上的重构,虐童现象的干预仍会停留在倡导阶段。

   徐光兴在《虐童的危害及其干预的心理学研究》中指出,可借鉴西方国家的儿童虐待预防与干预模式。除了法制的确定和司法的介人外,应对受害儿童进行专业的心理与行为矫治,特别提倡利用学校教育和社区资源进行干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儿童保护法律和福利制度。

   崔海英则在《美国以心理学为基础的虐童防控对策探析》中具体介绍了美国儿童虐待分类的做法。认为,美国以防患于未然为宗旨,主动先发的预防模式,把虐童预防的重点放在了整个社会的综合预防体系之中,最大限度地减小了对受虐儿童的伤害策略值得借鉴。

   除了上述议题外,刑事一体化、生态环境犯罪、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社区警务,精神障碍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对策等问题,也是本年度犯罪学研究关注的问题。

   三、本年度值得关注的实证研究项目

   进一步提升我国犯罪学研究水平,必须在实证研究方面有较大突破,早已是犯罪学许多同仁的共识。在对各种犯罪问题的研究中,实证研究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其重要价值是对理论予以检验和开拓,使犯罪学的理论大厦更加厚重与扎实。本年度。学界在实证研究探索方面颇有

1杨波、黄秀:《冷酷无情特质时青少年基力犯罪的影响》,载《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2陈曦、钟华:《压力、负面情绪与中国流动儿童的越孰行为》,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年第3期。

3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抖中心:《青少年导刊》2013年第9期。


新意,有许多项目值得关注。

   (一)生命周期研究:性别、年龄与犯罪①

   熊谋林、江立华、陈树娇运用Stata②统计程序对收集来的4010份2010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所有电子刑事判决书中的被告人性别、年龄、罪名等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男性和女性在20岁左右达到犯罪最高峰,男性犯罪的多发段为20-24岁,25岁以后犯罪急剧减少。女性在20-28岁及37-41岁出现两次犯罪多发期。受财产犯罪影响,随年龄的增加,男性和女性犯罪呈显著下降趋势;非财产犯罪中未发现男性与女性犯罪人的年龄对犯罪有影响。指出了我国控制犯罪应当关注的主要人群,并对不同犯罪类型和性别投人分配刑事司法资源提供了重要参数。尽管该研究仅是局部性的,且缺少跨年度比较,仍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冷酷无清特质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影响③

   杨波、黄秀对某市未成年犯管教所310名青少年暴力犯采用冲动性/预谋性攻击量表和冷酷无情特质量表进行的问卷调查中指出,在控制了冲动性暴力与预谋性暴力之间的显著相关后,冷酷无情特质总分以及下含的“麻木”维度对预谋性暴力存在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而层面维度“无情”对冲动性暴力存在显著负向预测作用;冲动性、预谋性青少年暴力犯在冷酷无情特质、麻木和无情上均存在显著差异。结果显示冷酷无情特质能够预测严重的攻击行为和暴力犯罪,并且为两类青少年暴力犯进行分类矫治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

   (三)压力、负面情绪与中国流动儿童的越轨行为④

    陈曦、钟华基于2011年广州市中学生生活调查的数据,运用负二项回归模型分析了各种压力来源对流动儿童的负面情绪及其越轨行为的影响,并比较了流动儿童与广州本地儿童在越轨行为模式和形成机制上的异同。结果显示,流动儿童的越轨行为显著高于城市本地的青少年,尤其是就读于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越轨行为更加严重。研究进一步发现,压力对流动儿童的越轨行为有直接作用。其次、同本地儿童相比,流动儿童面临更多压力源以及程度更为严重,他们更有可能出现与教师的负面关系及承受更大经济压力。再次,个体的压力越大,越容易产生紧张、绝望、烦躁或焦虑、沮丧和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等负面情绪;值得注意的是,本地儿童面对压力所产生的负面情绪比流动儿童更为严重。最后,本研究证实负面情绪是压力与流动儿童越轨行为间的重要中介变量;由于缺少社会支持,流动儿童的负面情绪更易导致其越轨行为的发生。研究显示艾格纽提出的一般压力理论对理解中国未成年人的越轨和犯罪行为有较强针对性,也有助于提出改善流动儿童社会境遇的政策建议。

   (四)2012年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⑤

   企业家犯罪已成为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2009年开始,业内人士和相关机构对我国企业家当年犯罪媒体案例进行收集研究,连续4年推出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不断推进企业家犯罪研究向前发展。2013年1月20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推出《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该报告在统计方法,统计结果的延伸、解读和分析方面,

①熊谋林、江立华、陈树娇:《生命周期研究:性别、年龄与犯罪》,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年第6期。

②Stata,是一套提供其使用者数据分析、数据管理以及绘制专业图表的完整及整合性统计软件。它提供许许多多功能,包含线性混合模型、均衡重复及多项式普罗比模式。

③杨波、黄秀:《冷酷无情特质时青少年慕力犯罪的影响》,载《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④陈曦、钟华:《压力、负面情绪与中国流动儿童的越轨行为》,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年第3期。

⑤中国法学创新网:http://www.lawinnovation.com/html/xjdt/8344.shtml


较以往三次报告有了较大的提升,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准。为准确揭示媒体案例的统计特征,课题组从犯罪行为和犯罪人两方面,共设定了22项测量指标,根据这22项指标对案例逐个进行解析,然后通过SPSS20.0统计软件将245个案例进行汇总,建立了“2012年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数据库”。该报告依据对245个案例的全方位数据统计,从现象描述到成因探寻,从政策层面到法律层面,从立法到司法,对企业家犯罪进行了多视角、多层次的立体式研究,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结论和启示。

   (五)当前中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个案研究①

   该研究利用文献调研方法收集了媒体公开报道的发生在2000年至2011年间的符合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典型特征的案件34起,通过对这34起典型案件共性和特性的分析,归纳出该类犯罪具有突发性极强、犯罪人手段残忍、心理异常、被害人群特殊、犯罪后果严重、示范效应强等不同于一般暴力犯罪等特征;在对上述特征之间的联系进行了相关性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这类犯罪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指出,防控此类犯罪须采取特殊的防控措施,以减少多发。研究为今后防控这类特殊的暴力犯罪提供了决策参考。

   (六)中国省域犯罪率影响因素的空间非平稳性分析②

   收人差距和流动人口是影响犯罪率的两个重要因素,国内外不同学科的学者都曾就此展开理论分析,研究结论也不尽相同。2013年,严小兵利用地理加权回归模型研究2008年大陆31个省份的收人差距、流动人口和犯罪率之间的关系,改变了以往研究对空间均质的假设,揭示:犯罪率的影响因素表现出空间非平稳性,流动人口与犯罪率显著相关,但各个省份相关程度并不相同,影响关系随空间位置变化而变化。研究指出,尽管收人差距和流动人口可以很好地解释中国省级行政单元犯罪率的差异,但一些没有纳人模型的其他变量对犯罪率的影响可能同样重要,如失业率和教育水平。收人差距和流动人口在不同省(市、区)的不同表现需要结合其他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由于31个省(市、区)的空间异质性,统一的犯罪控制政策未必适合每个省(市、区),需要根据不同省(市、区)的自身属性,制定合适有效的刑事政策,才能收到更好地控制犯罪的效果。

   四、结语

   2013年我国的犯罪学研究是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努力实现中国梦大背景下辛勤耕耘和收获的一年。本年度我国犯罪学研究有一些亮点,表现为:1一些学者摒弃空谈,回归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在对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热度保持不减的情况下,开展理论联系实际调研活动的热度升温;2.问题意识愈发觉醒,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开始加大,有些研究显示出一定的专业水准;3.及时追踪新出现犯罪热点、难点,不断拓展研究视域,研究成果有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4.服务大局意识更加明显。然而,就整体而言,本年度我国犯罪学研究依旧存在基础理论研究薄弱、’学术含量不高、低水平重复较多、实证研究不够等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中国犯罪学研究的整体水平任重而道远。立足中国社会现实,加强犯罪学的实证与基础理论研究,是处于历史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对犯罪学研究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很多犯罪问题的产生,都与中国社会处于历史转型期这一大背景密切相关,都与这一特定发展阶段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密切相关。面对现实赋予的使命和要求,犯罪学理论界应当有一种时代的担当,通过不断加强学术研究,为社会转型期的犯罪控制提出切实有效的治理对策,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国家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③

①靳高风:《当前中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个案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13年第2期。

②严小兵:《中国省域犯罪率影响因素的空间非平稳性分析》,载《地理科学进展》2013年第一7期。③犯罪学会会长孙谦在中国犯罪学学会第二十届学术研讨会的讲话,http://roll.sohu.com/20110822/n3169364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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