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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学研究
犯罪学研究路径和方法的启示
发布日期:2016-8-24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491   收藏(0)

冯树梁教授鉴于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将《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科研成果概括、提炼和浓缩为《中国刑事犯罪发展十论》出版,这对于社会转型时期预防和控制犯罪高发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犯罪学理论研究走出困境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是公安部承担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项目,这是一项规模宏大的涉及全国性的犯罪问题研究。公安部和15个省市组成了学者型领导、公安民警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编委会和编辑部,发动全国数千公安民警对15个省市、300多个公安派出所连续3年的立案情况的调查。对25000多个个案的调查.调阅了公安部历年的刑事案件统计资科。了解了高法、高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相关资料,从犯罪整体角度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对我国现阶段犯罪状况的分析、犯罪成因的研究、犯罪趋势的预测和犯罪对策的战略构想,均作了精辟的论述。经过5年多的集体攻关,终于完成了(K,e卷》和各省市的巧个《分卷》达数百万字的巨著。对于我国预防和控制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起了积极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犯罪学理论体系,作了有价值的探索。值得一提的是,培养了一批犯罪学理论研究的人才。虽然《总卷》和《分卷》系内部发行,但声势浩大的调查、研讨等学术活动,其影响所及,不仅在全国公安系统形成了理论研究氛围,而且辐射到政法各部门,也掀起了研究热潮,对公安司法干部的理论素养的提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冯树梁教授对《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情有独钟,为了充分发挥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故作出上述之举。

《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浙江省分卷)))是1988年5月启动的,在浙江省公安厅领导主持下,曳省各地的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调查了21个县市、42个公安派出所的刑事案件立案数据,总结了预防和控制犯罪较好的典型—诸暨市的“枫桥经验”、湖州市的“南得经验”等,搜集与整理了历年来刑事案件统计数据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尽量达到数据和资料的客观、准确、真实。联系建国以来各个时期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按照犯罪活动和社会控制力的状况,从全局而不是局部、从长远而不是短期,从分析犯罪现象人手深人犯罪本质,对犯罪数量、犯罪性质、犯罪类型、犯罪手段、犯罪规律、犯罪原因和犯罪主体进行了客观分析,预测了犯罪在短期(3-5年)、中期(5-10年)、长期(10年以上)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预防和控制犯罪战略对策、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工作体系、斗争策略和斗争艺术、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工作模式,以及针对犯罪活动规律提出了可操作的对策和举措。经过3年的努力,完成了《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浙江省分卷)》的课题任务。全书分为:绪论篇、犯罪现状篇、犯罪历史篇、犯罪规律篇、犯罪成因篇、犯罪预测篇、犯罪对策篇,共七篇19章24万字。1992年7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公安部编委会负责同志看  了后说:浙江对犯罪研究有特  色,犯罪规律较新鲜,犯罪成  因有见地,犯罪对策也有新意和可操作性。1994年12月,经专家严格评审,荣获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召开的颁奖大会上,由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亲自授奖。

   《浙江省分卷》的完成,是编辑部同志对全省公安民警在群众的支持下历经40多年与犯罪活动作斗争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概括,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和Jb血的凝炼。通篇贯穿了“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的忧患意识,浸润了预防为主、治标又治本的进攻性思维,精心设计了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特殊时期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战略对策。自《浙江省分卷》出版发行以来,经过20年的实践检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其基本理念与研究方法至今仍具生机与活力。

    为了持续研究犯罪问题,根据公安部编委会的意图,经浙江省公安厅和省社科联批准,于1990年12月成立了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浙江省刑事犯罪学学会(系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发展了400多名会员,召开了一系列的理论前沿研讨会,在各种刊物、简报和研讨会上发表了《温州、经济、犯罪》(温州市公安局)、《预防青少年犯罪战略构想》(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等论文数千篇,出版了《暴力犯罪对策研究》、《市场经济与犯罪控制》、《枫桥经验的科学发展》、《发展犯罪学》等十多部著作。随着犯罪学理论研究的深人和普及,科研成果以各种渠道付诸实践,诸如社区犯罪控制、预防和控制犯罪战略、防控体系、基本模式,等等,处于东南沿海改革开放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快速的浙江省,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虽然犯罪数量在上升,然而公众安全感的调查数据,一直处于全国前列,许多人都感受到浙江省安全感较好。这同犯罪学理论研究的深化与普及有一定关联。

在完成《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课题过程中,通过学习、调查、研讨、交流,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在我国社会大变革时期,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出现多元交织、错综复杂的情景下,犯罪高发是必然规律。犯罪对公众合法权益的侵害,对社会治安的破坏,对国家安全的威胁,进人新世纪以来呈现明显加剧之势,强化犯罪学理论研究日益感到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从犯罪学理论研究存在的问题出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一)高度重视犯罪学理论研究。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大局稳定,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但是,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充满各个领域,犯罪活动出现境内势力和境外势力相互勾联,传统安全和非  传统安全相互交织,虚拟犯罪  与现实犯罪相互渗透,敌我矛  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相互混杂。  可以说新形势下的犯罪活动从  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传统到现代演变,犯罪不分  内部外部、不分当地外地、不分国内国外,相互呼应、相互渗透、相互勾结,形成帮派团伙,结成严重犯罪集团;犯罪主体、犯罪方式、作案手段、犯罪形态正在发生变化,不论是暴力与智能、流窜与监守、单干与结伙、虚拟与行动,形成了复杂多变的整体犯罪形态。它虽然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但从总体观察,侵害的是整个社会,已构成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严重威胁。如不高度重视犯罪学理论研究,不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与犯罪活动的斗争将会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甚至可能会付出意想不到的沉重代价。

    研究犯罪学理论可分三个层次:一是公安司法部门应是研究犯罪学的主体。因为犯罪是公安司法部门的主要工作对象,研究犯罪学理论应作为基础学科,并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部门共同研究。二是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学科的专家学者要与公安司法实际部门合作,共同研究犯罪学理论。三是动员广大群众研究犯罪学,一旦群众掌握了犯罪学理论,就会变成预防犯罪的巨大力量。不断总结群众创造的经验并上升为理论,将研究成果付诸实践,经过检验、修正,使之完善和充实,逐步提升犯罪学的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二)明确犯罪学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一是研究犯罪学的目的。研究犯罪学的目的应是将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供给党委政府制定政策的依据和参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制定和完善《刑法》等法律法规;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中国特色犯罪学理论体系创造条件。防止在急功近利世风影响下为谋取某种利益而研究,因此端正研究动机是产出高质量成果的前提。二是建立严谨的学风。研究犯罪学涉及人的权益问题,政策性很强,一定要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资料可靠,分析要有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防止浮躁不实的学风滋生。三是研究犯罪新动向。不仅要实事求是地分析犯罪现状、犯罪规律和犯罪成因,而且要在新形势下研究网络犯罪、毒品犯罪、信用卡犯罪、“双抢”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非传统安全问题及跨国犯罪、暴力恐怖主义犯罪等新动向。这些新的犯罪现象涉及犯罪学的范畴问题、新的犯罪类型问题、新的犯罪形态问题和整体预防犯罪模式问题。只要深人实际,深人群众,实事求是地调查访问,获取第一手材料,以世界的视闻考察中国的犯罪发展,也要根据中国的犯罪实情联系全球犯罪发展,必然能发现新的犯罪现象和新的犯罪动向,在总结新经验的基础上发现新的理论思维和理论智慧,研究的成果必然是新鲜的、前沿的。

   (三)组建“三结合”的科研队伍。《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课题组是由一位公安部副部长、若干局级干部、有关省市厅局领导、公安民警和专家教授组成,实行学者型领导、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三结合”。实践证明,“三结合”组织形式是完成重大课题的组织保障,其优点有:1.运用行政力量推动大规模的调查研究,解决必需的人力和经费问题。2.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合作,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理论元素;3科研成果易被领导采纳,进人决策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付诸实践;4.培养一批理论骨干,提高公安司法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四)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的科学与否决定研究成果质量的高低。犯罪学是经验学、事实学,《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课题组始终注重实证研究,从调查研究出发获取真实材料,纠正数据不实。《浙江省分卷》的撰写,采用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实证研究与思辨研究相结合、分析研究与综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贯穿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联系的、

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对犯罪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整体研究,客观地、真实地揭示了浙江省犯罪本质及发展规律。我们的体会是,科学的方法,可用较少的投人(时间、能量、物质),获得有效的产出(思考结论,研究成果)。随着犯罪形态的整体性发展,犯罪学也要用辩证整体论方法进行研究,否则很难预防和控制整体犯罪形态对社会的危害。

   (五)营造犯罪学理论研究环境。1.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刑事犯罪学学会,作为犯罪问题研究延续下去的常设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广泛吸收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综治和教育、文化、经济等部门的研究人员参加,邀请哲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文化学等各学科的专家学者定期组织参加调查研究、理论研讨等各种学术活动,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2.建立犯罪信息数据库,收集、储存、纠错、更新、检索、研判、传递各类违法犯罪信息,作为信息引领警务和犯罪学研究的基础资料。3.创办一个犯罪问题研究刊物,作为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发表论文和调查报告的园地,作为学术交流和学术争鸣的平台。刊物选择论文和调查报告的标准,应该是含有新、奇、特、精、深、独的精品,新就是创新,奇就是奇妙,特就是特殊,精就是精辟,深就是深刻,独就是独立思考,以高要求、高标准来提高刊物的质量。

 

☆作者系浙江省公安厅原治安处处长,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刑事犯罪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摘自2011年3期《犯罪与改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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