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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学研究
构建桥梁:矫正的最佳实践——​国际矫正与监狱协会第十二届年会情况综述
发布日期:2016-8-22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258   收藏(0)

国际矫正与监狱协会第十二届年会于2010年10月24日在比利时根特市根特大学举行。应国际矫正与监狱协会的邀请,经部领导批准,我部派出由部监狱局巡视员李豫黔为团长,部外事司、河北、广西、贵州、甘肃等省(区)监狱局领导及燕城监狱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中国监狱管理代表团参加了会议。我代表团在参会前作了较充分的准备,按照大会会前确定的议题,提交了介绍中国监狱工作的论文,并电脑制作了PPT演示。我代表团在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大会组织的交流、讨论及参观活动,参观了比利时根特监狱。参加这次会议增进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在监狱矫正领域的交流和了解,进一步了解了有关当今各国监狱管理的最新理念、动向和主要做法,进一步开阔了眼界,获取了信息,达到了参加会议的目的。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国际矫正与监狱协会(ICPA)是一个旨在通过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刑事司法,特别是罪犯矫正工作发展的、面向世界各国的非政府性行业组织,成立于1999年。该协会目前已成为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的专业咨询机构,目前已有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会员,现任主席是来自英国苏格兰监狱总局原局长托尼·卡莫隆(Tony Cameron). 2000年,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我国正式加人了试协会。2004年10月在中国北京成功召开了国际矫正与监狱协会第六届年会。

    本届会议的主办国比利时对会议的筹备工作十分重视。会议在欧洲著名的根特大学举行,会场设置隆重而又简朴,环境优美,会议组织有序,服务周到,受到参会代表普遍赞赏。本次会议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本届年会创参与国家、地区及人员的历年之最。各国矫正界参与热情很高,共有75个国家、地区约500人到会,更加重视各国家、地区矫正领域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学习。美国、加拿大派出了庞大的代表团,美国代表团参会人数达50多人,是除了主办国外参会人数最多的国家。新加坡派出了以内政部监狱总监为团长的10人代表团,香港特区代表团为7人。

    第二,本届年会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度也是历年最高。虽然ICPA是一个非政府性行业组织,但近年来,各国家、地区监狱管理部门、矫正领域的专家学者都十分重视ICPA的作用,各代表团团长大都由各国家、地区监狱管理局(矫正局、惩教署)局长亲自担任,参会团员也多是具有丰富监狱管理工作经验的中高级官员和矫正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大会开幕式设主会场和7个分会场,在主会场主持会议的是ICPA常务理事Ed Wozniak,国际矫正与监狱协会主席TonyComeron、联合国秘书长助理Dmitry Titor、比利时司法部部长Stefaan De Clerk、比利时监狱服务局局长Hans Meruisse等在大会开幕式上分别致辞,比利时国王的王室代表、根特市长等重要贵宾出席了会议开幕式。

    第三,会议研讨的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构建桥梁—矫正的最佳实践”。其意义就是要在监狱与社会、罪犯与监狱管理者及社会之间构建沟通的桥梁,让社会了解监狱,关注监狱对罪犯的改造,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共同帮助罪犯的矫正,促使服刑罪犯早日顺利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围绕会议议题,荷

兰、伊朗、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及香港地区分别以“矫正最佳实践,国际隙望”、“囚犯劳动”、“对监狱的有效管理”、“管理信息”、“毒品政策”、“监狱工作人员培训”、“监狱犯人数量增长应对”、“社区矫正”、“对犯人的持续矫治与关怀”等为题作了发言。各国家、地区围绕发言主题都作了充分准备,向大会提交了文字材料,绝大多数国家、地区在发言时还配合发言材料制作了电脑视频,用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自己国家、地区近年来矫正工作的发展状况。

   第四,会议日程安排合理,形式灵活多样。会议除开、闭幕式为大会形式外,主要以分组发言、提问答辩、互动讨论等形式进行。会议组织的欢迎宴会、招待晚宴很有特色,会议提供了四所不同戒备等级的监狱供代表自己挑选参观,为与会代表提供了更多、更方便的相互学习交流的形式和机会。会议的主会场及分会场均设在根特

大学的教室,布置简约、实用而不失庄重,会务工作人员不多,但足以令与会代表感到方便、周到、快捷,工作效率比较高。比利时、根特市在办好会议的同时,还为会议代表提供了许多反映该国及该国监狱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展示宣传了比利时的监狱工作。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构建桥梁—矫正的最佳实践”。主要对以下几个议题进行了讨论:

   (一)关于监狱的有效管理。对监狱进行有效管理,尤其是对高危犯人的管理,是监狱面临的重要问题。讨论的主要观点:一是要高度重视对监狱的管理工作,要认真研究有力的措施.二是要对犯人进行分类,对犯人进行有效的、尽可能准确的评估,区分出哪些是高危罪犯,是什么类型的危险罪犯,如脱逃、危险、性暴力、极端暴力、自杀危险等,三是要对高危犯人严格监控并加强治疗,严格管理,关押场所应为高度戒备监狱;四是要配有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来看管高危罪犯。与会代表认为,如何管理和改造好罪犯,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课题。随着犯罪率的不断增加,政府、社会对监狱的管理和罪犯改造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狱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加强各国监狱管理同行的交流,相互借鉴愈发显得重要。

   (二)关于应对监狱犯人数量增长问题。监狱犯人数量的不断增长,监狱羁押场所拥挤的状况是近年来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现象。与会代表围绕这一问题发表了很多值得借鉴的观点和做法:一是对原监狱进行改扩建或新建监狱,增加关押容量,但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公众的理解。二是加强罪犯的移管工作,主要针对非本国(地区)的罪犯,例如欧洲许多国家,包括我国香港特区监狱罪犯中有35%是非本地人,因此加大对非本地罪犯的移管力度,可有效缓解监狱拥挤状况;三是加大在押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力度,有条件地将部分罪犯提前释放;四是扩大非监禁刑,法院应多判决一些到社区服务的非监禁刑,如我国现在正全面试行的社区矫正。目前我国部分省的监狱同样面临押犯上升、监狱关押场所十分拥挤的问题,但由于国情不同、法律制度不同,解决的办法应因地制宜。

   (三)关于社会帮教和社区矫正。参会代表认为,各国监狱机关近年来都注重社会帮教和社区矫正,注重唤起社会对监狱管理与监狱罪犯的关注、关心与帮助,使罪犯能够感知到社会的温暖和感召,从而增强改造和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决心。各国监狱部门认识到,家庭和社区参与矫正工作,对有效提高改造质量、促使罪犯重新融人社会、降低罪犯重新犯罪率、节约行刑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对罪犯的矫正,降低重新犯罪率,这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公安警察部门、检察机关、法院、劳动保障、教育医疗、工商税务、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社区、家庭、学校

等多个部门、组织的支持和参与,特别是家庭因素非常重要。如加拿大开展针对家庭的工作项目,专门为罪犯的家庭成员提供帮助和服务。目前多数国家和地区实施社区矫正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都要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公众广泛参与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大特点,使罪犯重新融人社会也是家庭和社区的责任。越来越多的志愿者理解、认识并积极支持参与这项工作,为罪犯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技能培训、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及其它帮助,这有利于帮助后者解决出狱后的栖身之地和就业问题,使其身体和心理尽快康复,重新融人社会。

   (四)关于加强对罪犯的监管和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的平衡。参会的多数国家、地区代表普遍认为,监狱加强对罪犯的严格监管和维护罪犯合法权益是一件很难平衡、但又必须协调好的问题。其中有效措施是不断增加外部监督,提高和加强社会、公众对监狱矫正工作的关注、参与和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树立监狱积极的形象,宣传、解释矫正工作的作用和重要性,从而得到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是十分重要的。与会代表认为,处理罪犯投诉与不满,实际是处理好人权与监管、权利与义务的平衡问题。对监狱职员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培养良好的品德,强化法制观念,制定更加完善、更加合理的专业规范和制度体系。对如何处理好罪犯的投诉和不满,各个国家、地区都采取了有效措施,如新加坡、日本等国监狱的罪犯,既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通过口头投诉表达不满;既可以自己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其亲属、监护人、律师和其他公民投诉,同时还可以直接向监狱或上级管理机关提出,由监狱部门处理或转移有关部门处理。各地监狱积极创造条件,确保罪犯行使投诉权利。如我国香港特区设立申诉专员,通过经任命的太平绅士定期寻访,泰国等设立投诉箱等,多数国家都通过设立亲情电话、亲情会见等形式,依法保障罪犯投诉权的行使。各国家、地区还十分重视依法处理罪犯的投诉,加强对处理罪犯投诉或不满的监督。

   此外,各类小组专题会议还讨论了组织罪犯劳动、监狱员工的培训、监狱政策和人权、外国罪犯的管理、女性罪犯的管理与矫正、毒品政策、恐怖主义对监狱的影响、监狱的信息化、监狱的建筑、罪犯的人权保障、社会公众对矫正工作的参与等。

三、中国代表团在会议的活动及发言概要

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充分利用大会提供的各种形式、场合和机会,尽可能多地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就监狱管理、罪犯教育改造、监狱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监狱安防、监狱信息化、监狱生活卫生、监狱社会化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相互交流、借鉴和学习。通过交流,不仅宣传了中国的法制进步及成就,宣传了中国监狱的法律政策,向与会同行介绍了中国监狱管理和改造罪犯的实践情况,也使我代表团成员开阔了眼界,看到和认识到我国监狱管理与其他国家的同与异,了解了世界各国监狱当前的最新动向、行刑理念和主要做法,对进一步坚持推进我国监狱工作的改革发展有了较为深刻的感悟与启迪。在短短的6天会议中,我代表团先后分别与国际矫正与监狱协会主席、常务理事以及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以色列、荷兰、加拿大、肯尼亚、比利时、尼泊尔、香港等多个国家、地区代表进行了会谈、会晤与交流,彼此建立和加强了联系,增进了友谊。

    管理好监狱和改造好罪犯是世界各国家、地区监狱部门共同的目标,因此采取的形式和内容在很多方面也必然是相通的。相同的职业使命,就会有共同的工作感悟和困惑。但又由于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国情制度,在对罪犯的具体监管、矫正的理念、方法、尺度上会有所不同,需要相互学习、交流和借鉴。

    按照大会的要求和安排,我代表团在ICPA第十二届年会上,侧重介绍了中国改造罪犯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围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监狱改造罪犯的质量”这一课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第一,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监狱应当对罪犯进

行改造,社会组织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中国监狱改造罪犯的规定。中国《监狱法》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中国政府确定“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为监狱工作方针,明确把改造罪犯作为监狱工作的宗旨,凸现了改造在中国监狱工作中的地位。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社会组织应当协助监狱做好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中国《监狱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仅倡导社会各界关心罪犯改造工作,而且要求社会各界关心、协助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在罪犯的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社会帮教途径方面,中国法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了保证社会参与改造工作落到实处,中国《监狱法》还规定了这项工作的途径:通信、会见、其它方式,通过这些途径,社会各界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形式、途径帮助罪犯改造。

   第二,中国监狱利用社会资源改造罪犯的成功实践。中国历来高度重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国务院下发文件将“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作为监狱工作方针,明确了监狱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将罪犯改造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关于监狱工作改革发展的

重大决策部署,包括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监狱信息化建设、监狱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等,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8年,中央领导同志明确提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司法部提出要把加强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把改造人放在监狱工作第一位。监狱工作包括监管、执法、劳动、安全稳定等方方面面,它们都为教育改造工作服务,围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发挥各自不同的教育功能和作用。

     中围I狱也非常注重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组织在改造罪犯中的作用。主要做法有:一是政府帮助教育。各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和监狱与当地政府签定帮教工作协议,明确监狱和地方政府双方对罪犯教育改造的责任和工作指标。二是法制帮助教育。我们将法制教育作为社会帮教的重要内容,引进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法制教育,在狱内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三是志愿者参与帮助教育。志愿者与罪犯结成帮助教育的“朋友”,通过会见、书信往来、电话交流等形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帮助教育关系。四是亲情帮助教育。监狱与大多数罪犯的亲属签署了亲情帮助教育协议书,并积极利用亲情餐厅、亲情电话、亲情团聚、电视家访、亲情感化、亲情教育等方式,激发罪犯的改造热情。五是知识技能帮助教育。动员社会帮教单位和志愿者来监狱传授知识,传授技能;与社会联合办学,借助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文化技术教育,使罪犯的文化技术教育更加贴近社会发展的需要。六是物质帮助教育。监狱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对改造中的罪犯进行物质帮助,资助教育改造工作。七是志愿者帮教。监狱坚持向帮助教育单位和志愿者定期发出帮助教育意向书,将罪犯需要解决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适时通报给对方,取得社会援助。八是安置帮助教育。2010年初,中央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对监狱教育改造和对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监狱机关与社会签定安置帮助教育协议,地方政府创办了大量的过渡性安置企业,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四、比利时根特监狱的情况

会议期间东道主和大会主办方还特意安排和推荐四所监狱,供代表选择其中一所参观,中国代表团选择参观了高度戒备等级的根特监狱。

    (一)监狱概况。比利时根特监狱是一所关押重刑犯的高度戒备监狱,已具有150年的历史,地处根特市城市中心。该监狱有500个男犯床位(即押犯容量为500人),现有男犯350人,监狱有50个女犯床位,现有女犯43人。监狱工作人员共有290人,其中,穿制服的管理看守人员210人,行政管理人员50人,医务人员10人,社会工作者20人。

    (二)功能划分。监狱根据押犯对象及危险程度的不同,实现了不同功能的划分,实行不同监区的完全隔离封闭,如男犯、女犯、危险罪犯、精神病犯、高度危险罪犯不同的关押隔离区。

    (三)监狱设施。该监狱是一所传统的高戒备、全封闭的监狱。整座监狱布局建筑呈放射状。监狱大门与城市马路距离仅10米,一进大门后,通过一处20平米的小院,就直接经安检门进人监狱。监狱没有独立的办公楼,90%以上的监狱工作人员都在监区一线工作。经过严格、繁琐、细致的安检程序后,就进人了全封闭的监狱。监狱共五层楼,每层楼都设置了专门的监控,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监舍楼呈环绕状建设,分五个部分呈五个独立的监区,其中间是监狱工作人员值班台,每24小时至少有6人值班,监狱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特别的透明玻璃监控整个监舍所有罪犯的活动,但与罪犯完全隔离,防止罪犯袭击监狱工作人员。罪犯都是单间关押,每个监舍大约七八平方米,配有固定的床、书桌、椅子、柜子、电视、便池、水龙头等基本生活设施。监狱围墙有六七米高,安防设施严密,整个监狱及楼道、公共场所都实行了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根特监狱布局合理、功能设备齐全、管理规范严密、给人的直接观感是森严厚重又具有人性化,实用有效。

    (四)监狱的管理和教育。由于是一所高度戒备的监狱,出于安全考虑,监狱原则上不组织罪犯参加集体劳动和大型活动,只有表现较好、自愿参加劳动的罪犯才能批准参加劳动。监狱目前为罪犯提供有220个工作岗位,60%的罪犯在狱内能够就业,罪犯参加劳动每月工资约为200欧元,每天工作8小时,每小时约0.75欧元。在狱内干扫地、种花、帮厨等杂务的犯人,每月获150欧元。犯人每日的生活有严格的规定,早上6时统一起床,7时开始劳动,中午休息,回监舍吃饭,没有统一的集体餐厅,防止犯人聚众闹事。下午有的劳动,有的会见,有的学习、锻炼等。犯人会见家属每周一次,每次2小时,会见时间均在下午,会见方式实行分级处遇,有严格的隔着玻璃的电话会见,有宽松的面对面的单独会见,甚至允许夫妻单独会见同居不监听。据监狱介绍,违禁品通过会见渠道流人监狱是一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如有的罪犯家属将毒品放进避孕套内,让罪犯吞进肚里,待通过排大便取出毒品在狱内吸毒。监狱注重对罪犯的教育,专门制定针对犯人的教育培训计划,如帮助犯人的读、写、计算及多种外语的培训,监狱还设置不同项目培训计划,如狱内工作培训、出狱后的就业培训、申请工作培训、处理人际关系的培训、针对不同犯人的个性化培训。犯人生产的工艺品、绘画等产品可以送到市场销售,监狱卖给犯人的东西比市场便宜。犯人经批准,可以在狱内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如体育健身;打羽毛球、篮球:看电视、电影,听讲座;听音乐;参加体育比赛;到图书馆看书、借书等。犯人也可租用狱方提供的电脑。监狱注重犯人教育改造的社会化。据狱方官员介绍,该监狱对外接待的任务较重,平均每周都要对外接待社会各种人士到监狱参观。狱方认为,监狱及在押犯人不应长期与社会隔绝,应经常提供机会让犯人了解社会的人和事,便于他们适应正常的生活,同时,也可让社会了解、理解监狱,帮助监狱解决相关的困难。

    本届会议组织工作做得好,安排紧凑,参会代表范围广、人数多,研讨内容广泛,研讨的形式多样,非常专业,既有深度又很务实,信息量非常大。会议研讨交流内容对我国监狱工作的启发也很大。参会代表们都感觉收获颇多,拓展了视野,体会很深。通过比较,我们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我国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是完全正确的,符合中国国情,我国监狱的建筑及管理是成功的,我国教育改造罪犯的理念、手段和方法是卓有成效的。与此同时,还应注意学习借鉴世界各国监狱管理、教育改造罪犯方面的成功经验、科学方法,以此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

 

☆作者李像黔系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

摘自2011年2期《犯罪与改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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