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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发布日期:2016-6-15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991   收藏(0)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发言摘编

法治宣传教育助力首都发展

  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过去的五年,北京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管理遇到的、广大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建设问题,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

  突出地域性,为首都安全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以主题活动带动,增强市民法律意识。二是完善法治宣传机制,形成大普法格局。37个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61个责任制单位垂直联动,16个区法宣部门协同督导,成立五大普法团队,以及“朝阳群众”等1517个志愿组织,依托基层管理网络开展法治宣传,全力配合维稳工作。三是实现宣传平台联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突出时代性,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与津冀司法厅(局)签署《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域合作协议》,开通京津冀法宣教育专网,通过在线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为三地民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二是助力全市重点工程建设。16个区全部成立重大工程法律宣讲团,针对拆迁、棚户区改造,配合有关部门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法律宣讲、联合调解,降低了重点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风险。三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借助首都法律人才优势,建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商务楼宇普法工作站,为中小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

  突出实效性,为提升全民法治观念真抓实干。一是突出普法惠民,专项行动效果明显。在全国率先建成“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运行“法学专家进社区”等48个普法惠民项目;以“北京公益行”为载体,27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全市开展1200多项普法活动……二是突出重点对象,针对性教育效果明显。强化示范性,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创新性,着力提高青少年尊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配备率已达100%,确保每位学生每年参与1次模拟法庭教育;强化服务性,加强流动人口法治教育,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工作地和子弟学校,普遍建立普法阵地、维权基地。三是突出群众参与,社区普法效果明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评选产生市级示范村(社区)305个,培育了“丰台劝导队”“法律谈心站”等一批普法宣传骨干力量和群众性组织。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五”普法以来,上海聚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阵地、作品、传媒、活动”四位一体建设格局,培育融入城市血脉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推动市民从“认知法律”向“认同法律”升华,使人们真诚信仰法律。

  融入城市公共空间,拓展法治文化阵地覆盖。依托城市地铁空间,开展“法治文化进地铁”活动,建成6号线高科西路站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站点,推出7号线地铁法治文化专列,在2.4万个地铁视频终端开辟法治文化移动视窗。利用数万个公交站和数千个加油站发布公益法治广告。各区县因地制宜地运用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有机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建成浦东宪法广场、嘉定法宝文化中心等近千个规模不一、形态各异的阵地,让市民在休闲娱乐中了解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文化、领悟法治理念。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主动搭建群众创作平台,每年会同宣传、文化等部门组织开展剪纸、楹联等法治文化作品征评活动。积极创造群众展示舞台,依托宪法颁布30周年大会、市民文化节等全市大型活动,在市民自编自演的相声、小品等百余个法治文艺作品中精选出10个节目进行巡回演出,精心编排各区县根据区域特色开发的楹联、皮影戏、农民书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

  用好大众传媒力量,扩大法治文化辐射层面。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主动承担公益普法责任,“新老娘舅”“案件聚焦”等法治文化品牌栏目家喻户晓。专业法治电视频道——法治天地,24小时为市民解读法治热点、传播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弘扬法治精神。“上海法治传播新媒体联盟”成员近100家,形成了强大的法治文化传播力。依托上海交通大学传媒学院成立“现代法治传播研究中心”,发挥大数据优势定期发布研究报告和排行榜。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号“法治上海”结合热点事件宣传相关法律。

  增强参与互动趣味,提升法治文化活动实效。抓住不同群体的特点设计互动环节。如针对白领青年,联合“白领驿家”等社会组织,在定向越野、密室逃生等流行文化活动中融入法治元素,让白领在参与中践行法治精神。针对来沪务工人员开展“共话精彩人生、共享城市文明”法治文化系列活动100余场,运用现代传播技术深化参与互动。定期开展的“O2O法治沙龙”,采用最新的线上线下直播互动技术,让广大网民可以同步观看现场活动并参与讨论,从而使得一次数十人参与的现场小活动辐射到网络上,成为了数万人参与的法宣大活动,目前平均每场活动现场和网络参与人数近8万。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近年来,浙江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遵循,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热”起来。浙江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起步较早、起点较高。浙江省委在全国率先以省委全会决定的形式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省委班子通过举办常委学习(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专题法治学习30余次;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每年法治学习的计划和内容,多次主持集体学法活动。

  坚持以领导干部考法为重点,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起来。第一,健全考试制度。2005年12月,浙江省人大制定《关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90%的市、县(市、区)出台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考试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分级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第二,完善考试内容。年度考法和干部任前考法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三用好考试结果。把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任职、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坚持以考核机制建设为抓手,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硬”起来。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加大对法治内容的考核比重,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挂钩。

  坚持以实际成效为导向,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起来。推动领导干部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专项工作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水平。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政府自身改革,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决策法治风险评估机制,实施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制度,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坚持法德同宣同讲

  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五”普法期间,山东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宣传全过程,着力做好法德结合四篇文章,打造特色普法品牌,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着力做好内容融合文章。坚持把法德结合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坚持法德同宣同讲,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等内容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道德教育融入法治创建全过程,列入法治创建重要考核指标,在全国较早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试点。

  着力做好形式创新文章。注重突出普法对象的针对性,灵活选择普法宣传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道德教育。创新领导干部述法形式,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德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先后培育推广领导干部带头讲法、领导班子年度述法等经验,推动领导干部做崇德尚法的表率。创新群众学法形式,开设“法德大讲堂”、举办法德讲座等方式,将法德教育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创新联合普法形式,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意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

  着力做好阵地建设文章。注重以文化人,挖掘齐鲁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促进法治文化与儒家文化、地域文化等融合。将道德元素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全省累计建设法德文化公园239处、法德文化广场566处、法德文化长廊5347条,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各类媒体建设现代法德教育传媒阵地。注重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社区工作室等工作,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着力做好品牌引领文章。烟台市在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创新建立了以“讲、评、建”为主要做法的“法德共进”普法新模式,通过“以法立德、以德润法、法德结合、互促共进”,实现了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的双提升。济宁市创建了“和为贵调解室”、“乡村儒学讲堂”等法德结合品牌。监狱系统广泛开展了“学儒育新”“学儒强警”活动,戒毒系统大力实施“国学·齐鲁文化入心”工程,全省法德结合品牌建设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 

 

  “法律六进”列入综治考评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六五”普法期间,广东省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文件20多个,将“法律六进”列入综治等考评,使其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基层普法全覆盖见成效。2014年5月“省两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2015年该项工作被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同年5月,全省2.5万多个村(社区)全部实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各级财政年均支付法律顾问补贴3亿多元。

  以特色品牌为引领,个性化分类普法提实效。实现全省公务员网上统一学法考试,累计组织专题培训500多万人次;把法治知识列入德育课程,探索“小手拉大手·父母同学法”等模式,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延伸法律进企业渠道,开展“法律进工地”等活动,全省外来务工人员岗前普法培训率达到85%。创新方式方法,培育推出一系列岭南特色的普法品牌。

  强化平台阵地建设, 创新普法新举措。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开通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实现法律服务“全省一站式”提供;建成全省集中统一运行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年无休的免费律师服务;开展法治动漫、微电影、H5等作品创作活动,开展“两微一端”普法宣传工作,全省共开通公众服务号660多个。继续发挥传统平台优势,全省开设普法广播、电视专题栏目223个,建成法治文化公园21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43个,法治文化长廊420个。

  以培育法治信仰为核心,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有序推进。积极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广泛开展“一县(区)、一镇(街)、一单位一品牌”等创建活动。

  整合各类资源,推动“法律六进”可持续发展。全省吸收普法志愿者6万多名,成立群众法治文艺团体118个、普法讲师团458个。探索设立公益普法项目资助经费,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

  普治并举,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围绕“三打两建”、平安广东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性专题普法;围绕民生热点和社会治理难点,宣讲解读有关法律法规100多部;以专业法律服务为引领,成立“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广东省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等;以法治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乡镇(街)、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元化创建活动。

 

  法治文艺进校园

  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省积极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新形式,从2013年11月开始,组织开展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演出260多场,约有40多万名中学(中职)学生观看了演出,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海南省现有中学(含中职学校)591所,在校学生约66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7%。2013年,全省普法工作调研表明,各地普遍存在青少年学法兴趣不浓,法治观念不强,守法意识淡薄等问题,导致由青少年吸毒、寻衅滋事等原因引发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且违法犯罪主体呈现出低龄化和团伙共同作案的特点。我们认识到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个“短板”。为了补齐“短板”,我们尝试将法治教育融入法治文艺活动中,在全省组织开展“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

  坚持施教于乐,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创作《家访》《力度教育》等8部以普法案例为原型的情景剧。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未成年人面临的盲目交友、打架斗殴、沉迷网络等致使学生心理畸形等问题。通过法治情景剧的形式,有感染力地再现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展示当前未成年人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出路。

  坚持多向互动,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渗透性。每场演出都设置互动环节,在运用艺术感染的同时,辅以主持人即兴宣讲、法治工作者同观众互动、法律专家当场释疑解惑、心理学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营造出现身说法的浓厚氛围。

  坚持常抓不懈,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持久性。省财政连续两年为巡演活动特拨专项资金累计近400万元予以保障。省普治办全力以赴,克服困难,精心组织巡演活动,组建了由专业话剧团体和警官艺术团法律工作者专兼职相结合的演出和宣讲队伍,常年坚持奔波在普法宣传第一线,为全省青少年学生奉献出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命光荣,任务艰巨,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将不断更新完善演出内容,并利用微博、微信、动漫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传统与现代相呼应的立体交叉宣传体系,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继续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致力于培养青少年法治信念,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开展以案释法 促进民族团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守法,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建立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新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进步的的重要途径。

  坚持与中心工作相融合,高起点推动。将以案释法写入《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将以案释法的落实情况纳入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绩效考核和“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指标。下发《关于利用典型案例做好普法宣传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执法司法部门把以案释法作为职责任务融入行政执法、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的全过程。

  坚持与整合资源相融合,全方位联动。广泛吸纳公、检、法和执法部门专业人员4556人担任以案释法宣讲员,将执法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融入各类法治讲座、报告会和“法治六进”活动中。积极发展一批敢讲会讲善讲、接地气聚人气扬正气的基层宣讲员,将身边的法治故事编成宣讲稿和快板,以案释法活动受到群众欢迎。重点培育了16名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教育改造典型,组织他们回原籍现场讲述亲身经历,忏悔违法犯罪行为,实案实例开展以案释法。

  坚持与“去极端化”相融合,靶向式开展。第一,集中宣讲,法治引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四千名律师、百名宗教学者、数十名服刑人员以及心理咨询师,深入维稳重点地区,进乡村(社区),开展以案释法大型系列宣讲。第二,贴近生活,文化引领。选取宗教干预教育、婚姻,破坏民族团结和文化习俗等违法典型案例,创作了14个演绎身边人、身边事的法治小品,引导群众摒弃“教法大于国法”的错误观念。第三,服务群众,送法上门。针对基层妇女,组建了“艾德莱斯”宣传队,开展非法婚姻典型案例宣传活动万余场;针对偏远地区农牧民,巴州和静县、阿克苏拜城县专门成立“马背普法小分队”,结合农牧区多发、频发的草场、牧业、土地承包等纠纷,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坚持与媒体发展相融合,多维度拓展。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制作刊播以案说法类节目。另一方面,运用“互联网+”开展以案释法。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治建设

  江西省南昌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南昌市紧扣“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打造法治江西“首善之区”,连续多年取得“五个未发生”佳绩(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影响政治稳定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2013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坚持“三位一体”创建,推动法治南昌建设。首先是以法治彰显文明,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注重让法治成为塑造城市文明的刚性准则,将法治建设和法治教育纳入了《南昌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权重占近20%。其次是以法治保障平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抓“关键少数”,推动法治南昌建设。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并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坚持用改革成效,推动法治南昌建设。坚持以改革推动法治,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第一,建立跨部门企业监管平台。在全国率先启动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试点,着力研发“南昌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警示系统”。第二,创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第三,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第四,出台户籍制度改革。2014年4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关于“城区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落户”等规定都是法治惠民的举措,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治南昌建设。围绕“推动发展、服务民生”这一主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推进各领域法治建设。第一,出台我国第一部水资源方面的地方法规《南昌市水资源条例》。第二,依法实施“双拆”行动。城市违章建筑和到期临时建筑侵占公众权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针对城市管理中的这一顽疾,2013年10月起,南昌市依法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行动,累计拆除违建临建点位479处,总面积17.9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2.31万平方米,还建道路1.34万平方米。三是构建南昌医患调解模式。南昌市探索建立了“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专业调解”的第三方调解机制。自2011年底成立南昌地区医调中心以来,全市医患纠纷发生数同比逐年下降,南昌地区医疗机构工作秩序明显好转。

  

  把脉公众需求增强普法实效

  江苏省海安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六五”普法以来,我县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大力实施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构建立体网络,精准研判法律需求。第一,构建纵向到底的法律需求征集平台。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县238个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实施政法干警结对村居制度,每年收集整理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信息2000条以上。第二,构建横向到边的法律需求征集平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75个执法司法部门主体责任,从执法司法一线获取社会法律需求信息,以此为导向,累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36次,发布案例309件。第三,构建网上法律需求征集平台。建设12348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法律需求留言板,每月定期研判,累计梳理2380人次的法律需求3806条,提供网上法律咨询1832次,网下联系解决涉法问题836件。

  强化产品研发,精准供给普法产品。第一,丰富媒体普法产品供给。利用地方新闻媒体资源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营造法治氛围。第二,繁荣法治文化产品供给。组织创作法治书画等作品1636件,建成公务员、职工、农民、青少年“四大法治教育馆”,新建村(居)级法治文化阵地78个。第三,优化普法平台产品供给。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一村一顾问”和每月“18定期服务日”制度,累计提供法律咨询6478人次。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等普法社会组织28家,培育专业化普法平台13个。

  强化分类施教,精准实施法治惠民。第一,突出因人制宜。狠抓“关键少数”,探索“决策先学法、凡晋必考法、年终必述法”机制。第二,突出因地制宜。推行“保姆式”普法,实施“报警三次”农村婚姻家庭必访,累计开展198场婚姻家庭主题普法活动。推行“休闲式”普法,在村卫生室、理发店、小超市布置普法读物30余种23万件。推行“服务式”普法,持续开展“普法助力企业行、普法助学校园行、普法助民村(居)行”活动390多场次;每年组织“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第三,突出因事制宜。精准对接法律援助、矛盾化解、涉法信访、诉讼服务等领域,建立21个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医患、劳资等13个专业矛盾调处机构,累计接受法律咨询1.2万人次。


  《 人民日报 》( 2016年05月30日 2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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