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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深刻理解五大发展理念中的法治内涵
发布日期:2016-2-14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083   收藏(0)

张渝田,1956年生,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兼任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宪法学、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著有《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研究》,主持的《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荣获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是我国发展理论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其中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法治寓意。

  法治与发展密不可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表明了法治在我国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阐述法治与发展的关系。因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是确保发展持续健康的基本方式。 法治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基础。发展离不开法治,法治是解决当前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方式,是发展的根本保障。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平衡、不科学、不可持续的问题,从深层次讲,大多与发展没有完全走上法治化轨道有关。依法治国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法治具有的普遍性、相对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等特点与五大发展理念有着内在联系。要全面认识、正确处理法治和发展的联系,以法治思维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破除妨碍五大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发挥法治对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法治是创新发展的要求 法治为创新除旧消除障碍。对于不适应创新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时修改和废止,防止保守僵化的法律条款成为创新的“拦路虎”。对于不适应创新发展的现行体制弊端,及时改革和废除,防止陈旧过时的制度体制成为创新的“绊马索”。在立法除旧的同时,注意相关配套措施的设立和修改,形成与立法规范和立法精神相一致的制度体系,营造适宜创新的氛围。 法治为创新布新确认成果。对在实践中已经证明成熟的改革举措,以立法的方式,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对创新成果予以确认。这不是简单、被动地记录创新成果,而是通过正当的立法程序深化对创新成果的认识,形成具有普遍约束性的国家意志。 法治是协调发展的基础 制度供给是协调发展的基础。发展中的不协调问题,大都可以追寻到法治的缺失。当制度缺位或无法实现有效供给时,市场机制难以实现资源要素的有效配置,而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共同作用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失衡,引发区域经济发展失衡、城乡发展失衡、经济与社会发展失衡、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失衡等等。因此,协调的发展势必以法治的方式进行,从而有效处理重大关系,平衡各方的利益,在协调、稳定中扩展发展空间、调整发展结构、提升发展效益。无论是区域协调发展还是城乡协调发展,无论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还是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都需要在法治的统领下增强发展的整体性与协调性。 法治是绿色发展的保障 绿色发展的理念,是发展理念的重大突破。树立并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关键是要提升发展的法治化水平。资源节约、污染控制、生态保护是绿色发展的基本要素,没有最严厉的法治引领和保障,就不可能保住青山绿水,就有悖于发展的目的。 以法治思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应当强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确保生态环境阈值底线不被逾越和突破;探索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非法行为,维护生态平衡;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快健全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高效利用;依法防治地质灾害,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和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法治是开放发展的重器 坚持开放发展,顺应了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势。国际经济的竞争首先是国际经济规则和国际法律秩序话语权的竞争。在全球经济治理中,争取制度性话语权至关重要。要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就必须进一步加快修改完善适应新形势的涉外法律规范,广泛参与和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和全球治理机制变革,把握国际经济规则制订的主动权,推动中国法治理论融入世界规则,促进交易双方合作共赢,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以法治思维落实开放发展理念,就要主动对接国外法律制度,加大对境外市场和法律相关信息的搜集和研究,克服和消除由于制度、文化差异性带来的法律制度、法律执行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冲突与摩擦,从而在法律层面推动落实“一带一路”战略。 与此同时,必须在国内、省内形成对外开放的新体制。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严格实行“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执法监管,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促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而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法治是共享发展的需要 共享发展,突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以法治思维落实共享发展,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最终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走向成熟、定型,维护社会公平;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政策创制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提升困难群体幸福指数;落实《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原则,构建大扶贫格局,贯彻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确保法律全面准确实施,提升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正义。 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践行法治是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应当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赢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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