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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破“五难”提“五气”——监狱民警“三不管”现象探究
发布日期:2016-1-30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256   收藏(0)

政以人治,业以才兴。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监狱事业同样如此,作为监狱刑罚执行的主体,监狱人民警察担负着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任务,其综合素质直接决定执法的能力,其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工作效能。就当前而言,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及精神面貌是好的,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敢管、不愿管和不会管的“三不管”问题。审慎地看,对于基层民警“三不管”现象,我们不能一味的加以指责,而应通过现象看本质,寻求破解问题的方法,从根本上转变基层民警“三不管”现象,提升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监狱民警“三不管”现象原因分析

一、制度缺失,民警执法没勇气。监狱民警是国家刑罚的具体执行者,担负着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任务。然而目前监狱民警的执法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就《监狱法》及其相关法规而言,无论是在实体法上还是在程序法上均对监狱警察执法权缺乏科学有效地规制。如《监狱法》的条文过于原则性、操作灵活性差,法律规模和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刑法》、《刑事诉讼法》,很多内容与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刑法》不相协调,甚至有时出现脱节与相互冲突,对于一些长期存在、多次发生的敏感问题在工作中无法可依,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监狱法》迟迟未能修改完善,民警执法实践中缺乏具体的执法规范,各地监狱管理部门不得不出台对罪犯管理教育的相关执法规定,规范性规定各有不同,水平参差不齐,科学性、适用性有待商榷。

二、狱情复杂,民警执法不硬气。社会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也对监狱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从押犯构成来看,监狱狱情日趋复杂,狱内改造与反改造斗争形势严峻,以×监为例,作为一所高度戒备监狱,在押犯中80后、90后罪犯逐渐增多、“四涉犯”、“三类犯”、法轮功犯以及两次以上服刑的罪犯比重逐年上升,本地罪犯、社会关系复杂的罪犯、高智商犯罪的罪犯以及存在生理、心理、精神、人格障碍的罪犯不断增多,给基层民警的管理教育改造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难度。此外,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及舆论导向上过分提倡和宣传“囚权主义”,在改造中罪犯往往存在着“重权利轻义务”的思想行为误区和偏差,有的罪犯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滋长了反改、抗改等对立情绪。更有甚者,个别罪犯把对民警严格公正执法的不满,捏造或杜撰一些“事实”恶意举报民警,给民警的心理造成消极影响,导致了民警执法权不能得到充分的执行,使得民警执法出现畏惧心理,一些监狱民警出于“自保”而“不敢管”,执法过程中缺乏应有的硬气。       

三、工作懈怠,民警执法没朝气。

我国监狱的宗旨是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坚持以改造人为宗旨,把罪犯改造成能够遵守法律、自食其力的新人。监狱民警的职责不仅仅是监督罪犯劳动改造,更主要的是要对其思想进行改造。因为职业的特殊性,使得监狱民警每天面对的是消极思想较为严重以及一些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有误差的犯罪群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民警的价值观形成了冲击。与此同时,随着社会转型和变革,引起人们在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人生态度等方面的一系列变化,监狱民警也无可避免的遇到竞争压力、子女读书就业、住房购车等一系列问题。认知上的矛盾、思想上的彷徨、心理上的迷惘必然伴随着情绪上的烦恼、沮丧与焦虑,容易产生无所适从的心理状态,从而导致监狱民警思想上的困惑和心灵上的焦虑,久而久之,产生烦躁、自卑、抑郁等严重心理问题。对职业缺乏自信感和自豪感,在“钟摆式”有规律的工作和“程序化”按部就班的生活中,出现职业倦怠的现象,在职业认同上出现“高原反应”,与现实社会认识产生矛盾。

加之一些监狱警力资源不足、配备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民警承担着管教和生产双重任务,一线民警处于高负荷工作状态,尤其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长期超负荷和高压状态下的工作使不少民警不堪重负,催生心理问题。现实中,教育改造往往是投入与产出极为不相称,民警的付出多,而教育改造的成效不显著,这又可能导致民警产生对职业的失望感。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长期如此民警在工作中往往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对有些工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工作积极性激发不出来。

四、能力不足,民警执法没底气。监狱教育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狱人民警察所扮演的不仅仅是“监管者”的角色,而更多的是“教育者”、“矫治者”、“引路人”角色,因此,监狱民警必须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从监狱民警的构成来看,以前基本是“三位一体”,即部队转业、职工考干、学校分配,由于历史等原因,在对罪犯的改造中往往方式过于简单、粗暴。同时,监狱的封闭性影响了监狱民警的个人发展,监狱基层民警,常年都在忙具体的事务,进行知识更新的时间和精力有限,许多民警工作中只能凭经验,沿袭老做法,方式方法简单陈旧,内容空洞乏味。社会在发展,人们对职业本质属性的认识也在发展,许多新思想、新观念、新举措正在猛烈冲击民警们所坚守的那些固有的职业基本特性,他们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产生了新压力,尤其是面对罪犯维权意识的觉醒,有不少民警甚至出现了精神懈怠、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

近年来,随着警务模式改革创新、大规模的公务员招录等一系列举措,原有的“三位一体”被打破,随着新老更替,新民警所占比例的逐年上升,管教的主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些80、90后的年轻民警其所学专业涵盖法律、心理学、管理等各类专业,在一定程度上为监狱民警队伍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但不容忽视的一个事实是,这些新民警大多非警校毕业生,没有经过专门的管教业务培训。但他们进入监狱后大多直接被安排在监区值带班,在管理犯人中基本上是由老民警带着学、跟着干,缺乏系统的业务知识和培训。他们对改造对象缺乏深刻认识,也容易产生挫折感,感到工作压力大、工作环境苦、工作要求高,从而人心思走,工作常常表现出被动、漂浮。与此同时,很多年轻民警在监区值班一段时间后,产生无所事事、学无所用的念头,心里觉得失意,其激情逐渐被磨灭。

五、事务繁琐、民警执法没心气。

监狱基层民警在工作中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既要抓生产,又要促改造;既要有罪犯斗智斗勇,又要注意警务督察。多层角色、多项任务错综交杂于一起,成为困扰民警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当前对监狱及监狱民警的考核评价机制上,主要体现在各项目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和上级对监狱工作的各项检查督查结果上。上级各处室、部门,往往总是从各自部门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突出所在部门业务工作的重要性,想方设法将相关业务考核纳入监狱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同时,为了推动工作的落实,检查、检验工作成绩的需要,出台的台账、报表越来越多,但这种“眉毛、胡子一把抓”的考核制度导致基层监狱台账泛滥,监区民警穷于应付,甚至难以应付。现实工作中,忙于台账、报表等事务性工作,不少基层民警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做假台账材料、补材料,冲淡了核心执法工作。民警的时间被大量挤占,精力被分散他们没时间时间,也没精力、没心气去执法,无疑会导致民警执法能力的“空心化”。

破解监狱民警现象“三不管”对策

诚然,监狱民警“三不管”现象的存在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但这些不能作为堂而皇之的借口,既然选择监狱这个单位,选择监狱人民警察这一职业,就有必要责无旁贷的将这一光荣的职业做好。与此同时,作为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者,面对民警“三不管”这一现象,也不能以旁观者的身份视之,除了常规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观引导外,还应从源头从制度的保障、从促进从民警的发展、从制度从效能的提升等各个方面去努力,为广大警察民警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其敢于执法、乐于执法、善于执法。

一、完善制度,让民警执法有勇气,勇于去管。

固然,《监狱法》作为一部法律,其修改和完善需要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但是地方监狱管理局及监狱可以按照《监狱法》的规定,在不违背其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对监狱民警的职权规定明确化、具体化。对民警日常执法行为要明确执法条件和程序,做到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不留死角空白;要建立执法保障体系,尽快制定对违纪罪犯切实可行、能真正起到震慑效应的约束手段和惩戒、处罚措施。对于罪犯的自伤、自残、自杀、脱逃、打架斗殴、暴力袭警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急需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让民警明确职责,区分权责,更好地安心工作。

与此同时,在强调监管安全“四无”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当前监狱的复杂环境,尤其是当前的押犯结构复杂、管理模式落后、警囚配备比例过低和监管环境的滞后所导现的监管漏洞和真空。对于民警在工作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现的监管安全事故和非正常死亡,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处理制度,让民警正确定位自己,明确责权,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科学管理,让民警执法有硬气,敢于去管。

日趋复杂的狱情对监狱教育改造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80、90后罪犯、“四涉犯”、“三类犯”、法轮功犯以及两次以上服刑的罪犯比重逐年上升的实际情况,我们应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一是推行累进处遇制、实施罪犯分级处遇。在罪犯若干服刑阶段设置不同的等级,分段考核罪犯的行刑成绩,渐次改进其待遇,以达到激励罪犯自我改造的目的。对减刑无望的短刑犯,对其累进处遇更应细化,在改造质量上要严格达标才能升级。对于长期积极改造的罪犯,在会见通信、亲情电话、生活补助直至行政、刑事奖励等方面适当予以优先;对于消极改造乃至顽固抗改的罪犯从严掌握直至取消。二是借助循证矫正的新方法。大力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对“三类犯”、“四涉犯”、80、90后罪犯管理的进行探索,建立循证矫正案例库,提升罪犯管理的科学水平;三是不断加强罪犯的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进一步明确罪犯的权利义务和对罪犯的奖惩考核办法,将罪犯的权利义务更加具体化,以增强操作性。对那些反改造分子和危险犯,要给予管理这部分特殊罪犯的民警充分的法律保障和行使特殊手段的合法权利,以利于对这部分罪犯进行有效管理。四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监狱实施精细化管理,是适应监狱法治和现代行刑文明的需要,其对于进一步加强监狱规范化管理、提升民警执法水平、提高监管改造质量、夯实安全基础工作、筑牢安全稳定防线,实现监管安全工作明晰化、履职流程化、管理精细化,进一步发挥监狱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精细化管理是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完善机制,细化业务流程,构建集职责、标准、流程、规章于一体的科学管理运行体系。在具体的推进中要重点抓好转变观念、做到事事有安排,完善制度、做到事事有标准,强化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严格奖惩、做到事事有考核等四个环节。

三、从优待警,让民警执法有朝气,乐于去管。

客观地来看,监狱民警出现职业懈怠受制于民警主体的思想觉悟以及监狱整体的环境氛围,要改变这一现状,除对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外,还要从客观上为其营造一个健康的工作环境,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一是实行人本管理。通过合理分配民警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缓解工作的封闭、枯燥、紧张气氛,给监狱民警的负面情绪和压力找一个合适的出口。并定期为监狱民警体检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二是明确规定监狱民警的轮岗制度和休假制度。其一基层监区民警与机关科室民警,到一定的时间做适当的换岗或调整,一方面机关民警可以了解基层,基层民警可以把握全局,便于工作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另一方面,基层民警到机关工作,可以享受正常的节假日,紧张情绪能得到一定的缓解。其二切实落实监狱民警带公休假制度,让监狱民警有机会离开监狱环境,放松身心。三是明确规定监狱民警节假日的补休制度和经济上的补偿制度。由于监狱的特殊情况,节假日不可能全休,甚至不能休息,但是应给予补休的机会,不能补休的,应该有经济上的补偿。四是建立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广泛开展领导干部竞争性 选拔工作和“双向选择”活动,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合适的岗位选到合适的人,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发挥每名警察的专业特长、兴趣爱好。

四、拓展培训,民警执法有底气,善于去管。

新时期监狱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教育改造工作出现的新任务,监狱民警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娴熟的警体技能和过硬的业务能力。所以在建设民警队伍时要充分提高民警学习的积极性,要通过教育培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监狱执法各个环节,将警察日常工作学习的观念和习惯融入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防止长期的监狱工作造成的知识老化,要加强对民警进行培训“充电”。要结合队伍实际,针对青年民警比例高、职业观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把青年警察作为职业观教育的重点群体,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以青年民警成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导师制”,以老民警带新民警,以青年民警为重点培养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与之相应的是,在培训方法上,不能拘泥于形式,应搭建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平台,使警察及时跟上日益变化的社会发展新形势、执法工作新理念。首先,收集整理行之有效的培训教材,如本单位优秀民警的先进管理经验,本系统其他单位的各种科学管理方法,甚至外系统单位可供学习借鉴的做法等。其次,要加强进行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对照民警各类别岗位职责,建立分类教育培训体系。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主要围绕提高对罪犯教育改造能力、提高拓展市场的能力等紧密联系实际的知识加以培训,做到学以致用。再次,注意培训形式的多样化,请长期从事教育改造工作研究的专家授课、到外单位参观考察学习、内部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轮岗,让民警接触新知识、遇到新问题,促其主动学习、刻苦钻研,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接触多方面的问题、了解多方面的情况、处理多方面的问题,从而开阔视野、活跃思维、丰富经验,在分析处理问题时,能打破常规,以新的思维方式去适应新环境、顺应新时代。

五、强化监督,让民警执法有心气,甘于去管。

监狱民警是一支队伍庞大、任务繁重、工作极为重要的特殊群体,如何对这样一支队伍进行管理,使其工作运转有序,提高效率,并通过管理提高民警工作效能,除了正面的激励,还需要相应的监督考核。监区民警“四个规范”是强化监狱内部精细管理的本质要求,是加强“五个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强基固本建设年”活动,规范监狱基层民警执法,提升工作效能的重大举措。自去年我监实施警务督察以来,在转变民警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要继续推进警务督察工作实现“四个延伸”,进一步完善监狱民警日常考核办法,考核目标的确定要因岗制定,量化为主,重点抓好考核办法的可操作性,防止考核流于形式。围绕建立一套监狱民警规范化执法流程和监狱民警日执法行为准则,全面规范检查考核工作,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由上级机关牵头成立专门机构,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定期梳理、修订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专家学者,以罪犯改造质量的价值导向,定期清理、梳理台账报表,严格控制台账数量,强力为基层民警减轻负担、减轻压力。贴近实际需要,分层次开展监狱民警考核工作。同时,还应围绕队伍管理体系建设,规范会议、文件及各类活动的规模和质量,避免重复会议及文件,使基层民警从文山会海和各类形式多于实效的活动中解放出来,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来源:宿州监狱   日期:2016年01月24日  作者: 苌乾坤

摘自:http://www.cnprison.cn/bornwcms/Html/jslt/2016-01/24/4028d11a4f5aa4ec01527354f48e1e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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