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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全面深化法治江苏建设要注意把握四个环节
发布日期:2015-7-3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000   收藏(0)

□沈国新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对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提出了“六个位居全国先进行列”的新目标,重要举措的分工责任、进程规划都已明确,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在“建设新江苏,迈上新台阶”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是切实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核心的要义是真正落实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要明确法治建设在其中的刚性要求和考核比重,真正发挥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作用,使法治建设的考核结果与江苏全面建成小康和基本现代化指标实现评价、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评价、与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先评价有机衔接。这是抓纲带目的龙头性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苏,推进各地法治建设的“牛鼻子”、“鱼鳃子”。同时,要建立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等制度,完善各级党委推进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执政、依法理政的理念、能力和水平。

  二是切实加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建设,抓住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这个“推动中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三大战略举措之一。在整个国家工作体系中,每项重大战略或部署,无一没有一个职能工作部门负责推进落实。要将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在中央的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下,要进一步明确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协调、检查、指导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法定职责,积极将其由临时协调机构调整为部门工作机构。至今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是作为临时协调机构在抓重大战略任务,难免力不从心,“小马拉大车”。法治建设本身就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艰巨任务,我们缺少良好的法治传统,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必须要有强力的组织、协调和推动机制,才有可能真正推进法治建设六大任务实施、督促法治建设改革任务落实、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三是切实加强党委政法委和司法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抓住促进和保障公正司法这个“政法主业”。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政法委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政法委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政法委的一个重要职能是推进和落实公正司法,无论是抓队伍建设、抓规范司法,还是抓司法改革、抓司法公开,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要保障和促进公正司法。实际工作中,“督促依法履职”要构建有效和刚性抓手、载体、路径等支撑,建立机制。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进展,市、县(市区)委政法委督促依法履职更要明确具体的措施。司法机关的所有工作都在于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司法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涉及到保障不同经济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到保护,涉及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涉及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公正司法涉及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方面面。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司法体制改革、机制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等等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推进公正司法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全局中具有更大的担当和作用,因为每一个判例尤其是重大案件的判决,都是法治中国的鲜明导向和“样本”。

  四是切实加强以法治为引领每年推动一两个法治重点任务取得实质进展,抓住问题导向、群众满意这个“鲜明导向”。推进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领域。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意见》要求,既需要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也需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六大任务,从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切入,每年确定解决一些关键问题,积小胜为大胜,进而树立法治权威、赢得群众信赖,比如:信访不信法问题,久押不决清理问题,党政机关不及时全面执行生效裁判问题,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问题等等。各地同样要结合基层群众的关注,立足问题导向,遵循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法、法治的规范、法治的精神,运用好法治创建、法治实事、法治文化等载体推动实体工作,不断创新实践和探索,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多办实事、务求实效。

  (作者系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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