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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系列讲话
人胜法,则法为虚器
发布日期:2015-6-16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070   收藏(0)

四中全会再度提出并制订了“依法治国,以法执政”的治国方略。
 

习近平总书记援引了《韩非子·有度》中的名言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无数历史事实早已证明了这一定律性的至言,中国的现实再次体证了它的不可动摇性。
 

大凡主政者,无一不深谙德治和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两种基本手段,是以皆兼而用之,没有一个统治者不是以法治国的。
 

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远非今日。早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97年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2002年十六大树立了“依法治国方略”。2007年中共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途径”。直到2012年中共十八大又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确立了‘法治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如是等等,从理论上讲绝对没错,此乃执政党“理论自信”的根据。
 

但是从实践的效果上看,并不理想。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的却是一个接一个的大失所望,迄今不得不面对危机重重的局面,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
 

对此,宋朝的苏轼一句话就给与了准确的回答,他在《应制举上两制书》中曰:“人胜法,则法为虚器。”意谓人若胜法,法就成了无用的器物。事实难道不正是这样的吗?!
 

鉴于上述事实,愚以为在中国要实现法治社会最大的障碍有三假:其一假共产党,其二假人大代表,其三假政协委员。他们是破坏“依法治国”的劲敌,不彻底打这三假,清除前进中的绊脚石,依法治国寸步难行。因其具有一定的权势,既是参与立法者,又是执法者,更是严重知法、执法、犯法者。在下敢断言:“只要无法无天的三假存在,法制就***虚设,从大乱走向大治,难!!!”
 

诚如韩非子在《外储说右下》中所云:治强生于法(国家太平强盛产生于奉法),弱乱生于阿(国家纷乱衰弱产生于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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