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尚建松】为缓解监狱拥挤问题,台湾“法务部”正在研拟扩大电子脚镣(如图)适用范围,让更多的受刑人以不用脱离社会的方式接受刑罚。但此举在岛内引起争议,反对者认为,为解决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决定广泛推广电子脚镣,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据台湾《联合报》3日报道,台“法务部”正研拟扩大电子监控适用罪名和对象,初步研议认为,酒驾犯、家暴犯、吸毒假释犯或无串证之虞的交保被告,可使用电子监控;适用对象与范围,今年年底会更明确。所谓“电子监控”,即给假释犯戴上第三代电子镣铐,这种电子镣铐可进行24小时GPS定位行踪,如果离开限制活动区域,进入特定禁止区如中学、大学校园,或剪断电子脚镣,都会发出警告声,回报监控电脑。
报道称,目前电子脚镣只适用于性侵假释犯,2006年12月启用电子监控至今年4月底,台湾共666人戴过电子脚镣,现在仍有83人戴着。有的假释犯称,戴电子脚镣很恐怖,因怕被人发现,就算天气再热都只能穿长裤、长袜,脚踝摩擦处不断起水泡,甚至化脓。
但有岛内资深检察官称,戴电子脚镣等于让邻居、亲友都知道戴的人犯了罪,虽有助于改善监狱人满为患窘境,但要添购监控器材、建置监控和访视人力,必须投注更多资源,比在监执行贵太多,不符经济效益。民间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表示,全台受刑人有四成是毒品犯,这是挤爆监狱的主因。当局应思考如何改善对毒品犯的治疗、强化毒品犯罪预防政策,否则吸毒犯出狱后,“待在家里也能吸毒”。 台中高分检署检察官李庆义赞同对重刑犯、惯犯等有再犯之虞者实施电子监控;台北一名资深刑庭法官认为,窃贼假释或许适合电子脚镣,盗窃容易再犯,戴脚镣可追踪行迹也有震慑作用。
在台湾“法务部”的研讨会上,有人援引欧美的研究称,电子监控给予被监控者的心理压力,远大于监督再犯功能;只有对于有羞耻心的被监控者才能发挥最大效能,对反社会人格者则功效有限。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秘书长叶大华认为,不是戴上电子脚镣就好了,受刑人出狱后,很难融入社会,找工作不易,再犯率当然会提高,针对这种情况,台湾当局提出完整的受刑人矫正政策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