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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之风
黄克功案彰显纪律刚性
发布日期:2015-1-22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024   收藏(0)

延安时期,有一个军队团级干部和陕北公学一位女生谈恋爱。后来,因为女方不愿意谈了,这个团级干部就在一天晚上把她约到延河边,谈话中两人争执起来,这个团级干部拿出手枪,砰砰两枪把这个女生打死了。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接到报案后,通过调查,很快就把目标锁定在黄克功身上。

  当时对黄克功案件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是认为他参加过长征,是个团级干部,在土地革命战争中,曾做出过一定贡献,应允许他戴罪立功;另一种则认为不能搞特殊化,应处以极刑。党内也利用这个案件对大家进行法制教育,黄克功本人也挺懊悔。

  为了教育干部,陕甘宁边区政府高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就在公开宣判时,有一个人骑着马给高级法院院长送来一封信——原来是毛泽东主席来信了。黄克功面露喜色,以为毛主席要救他。谁知信中写道: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黄克功听完这封信,低下了头。

  高级法院宣布判决黄克功死刑,立即执行。这件事震动很大,杀了一个人警醒了许多干部,有功劳应该肯定,但谁也不能违背党纪和法律。无论什么人,只要违背党纪、法律,就必然会受到严惩。

  (作者单位:中央党史研究室宣教局)

 

  《 人民日报 》( 2015年01月20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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