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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在AA律师荣获“CCTV-20AA年度法治人物”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4-8-10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386   收藏(0)

尊敬的各位律师朋友:
    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这个座谈会,也可以说今天这个座谈会是一个庆功会,我们为“醉驾入刑”这个法条的诞生庆功!我们为AA律师入选20AA年度法治人物庆功!
    AA律师入选20AA年度法治人物,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荣誉,也是四川律师界的荣誉,也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荣誉。在这里,我代表全省司法行政战线的同志们向AA律师表示祝贺!
    前些年,酒驾的问题屡禁不止,酒驾酿成的交通事故屡禁不止,酒驾酿成的人员伤亡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呢?你能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做工作吗?做了!做了大量的工作!应该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的这些工作还是有成效的,包括开展一些集中整治活动还是见到了成效的。但我认为,这些都不能从根本上、长远上、制度上来解决问题。
    我们来看一看“醉驾入刑”后的情况,今年5月1日至AA月30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20多万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4.5%。全国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584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76人,下降23.2%。这组数据是公安部网站上显示出来的,这足以说明“醉驾入刑”产生的效果。同时,这个效果是根本的、长远的、制度的效果,这个效果更是法治的效果。
    我从3月份到司法厅工作以来,走访了一些律师事务所,请教了许多律师,包括今天到会的不少律师都当过我的老师,向你们请教过许多问题。特别是请教了20多位资深律师,每次请教往往都是半天,耽误了我们很多律师朋友的宝贵时间。好在律师朋友们没有收我的学费。
    这里,我要向这些律师朋友们表示感谢。同时,也请律师朋友们放心,我会以实际工作来回报大家对我的支持、帮助和关心。
    这几个月在与律师朋友们请教交流过程中,对我来讲受益匪浅。同时,我个人有一些感悟、也有一些思索,今天想与大家一起交流。
    我认为,律师制度与法治建设密不可分,我国的律师制度伴随着法治进程走过了风风雨雨。1949年10月30日,在新中国成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中央人民政府就设立了司法部。担任第一任司法部长的就是民国时期的著名大律师史良。1955年,律师制度开始在全国铺开。可惜的是,57年那场“反右”使律师制度受到彻底否定,律师机构及律师的执业活动完全被取消。庆幸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又迎来了律师事业的春天。如今,律师已经融入了我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业性服务行业,而是一个法治社会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可以说,没有法治就没有律师,没有法治的文明进步就没有律师业的蓬勃发展。因此,作为律师一定要崇尚法治。法治是律师生存的基石!法治是律师力量的源泉!
    大家知道文革期间,可以说是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在那种情况下,就是有律师也无法生存。所以说,没有法治的社会就没有律师的生存空间。当然,文革那段历史是痛苦的历史。
    我认为,律师要把崇尚法治作为一种价值,一种信仰,一种追求!当然,全社会都应把崇尚法治作为一种价值,一种信仰,一种追求!
    我认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在某种程度上是在破解难题中推进,个案的作用往往不容忽视。比如:孙伟铭案就是一个典型。近几年还有,孙志刚案推动了收容审查制度的废除;“躲猫猫”事件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就在不久前发生的甘肃校车事故促成国务院制定校车安全条例。
    我认为,在这些案件中律师往往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我们一些资深律师,利用专业知识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和思考是有分量的,对促成法律政策的修改和完善是有积极意义的。
    还有,每年召开“两会”的时候,律师人大代表、律师政协委员的建言献策是比较多的,同时也是倍受关注的,不少议案和提案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大家刚才也谈到了,AA律师在全国政协会议上的提案,就成为了当时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同时,这个提案,为催化“醉驾入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然,这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
    还有,我们的律师受聘为专家咨询员,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特别是,我们的律师因为职业的原因,能够广泛地、深入地接触社会各阶层,能够倾听到不同社会群体的呼声,能够反映老百姓的利益和诉求,成为了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沟通的桥梁。
    律师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上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律师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上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我个人还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律师也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法治力量,律师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治力量。
    律师是自然人、社会人,更是“法律人”。作为律师一定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和价值取向,律师要忠于法律、坚守诚信、传播法治。作为律师一定要有律师的气节,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今天,我还是要重复那句老话,这个老话恐怕今后还要讲,恐怕永远都要讲。作为律师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对良心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我还有一个看法,作为律师一定要有社会责任感。我认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才有品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才有生命力。今年,我们全省已经受理了法律援助案件3万多件,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7万多件,服务困难群众30余万人次。同时,我们还对外省几起有影响的川籍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案件开展了法律援助。有些重大案件,我们的昌斌副厅长还同援助律师一起到现场去,帮助农民工兄弟讨回了血汗钱,有的几十万,有的几百万,有的几千万,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这些服务群众的大实事、大好事,就是我们律师朋友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
    各位律师朋友,“醉驾入刑”给了我们许多思索。我认为,我们不管是思考问题也好,还是解决问题也好,我们都应该从根本的、长远的、制度的层面入手,这就必须依靠法治。
    各位律师朋友,尽管我们的法治建设还有一些缺失,但是我们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的法治建设是会逐步完善的,是会逐步成熟的……让我们一起共铸法治的力量,真正成为法治的建设者、法治的维护者、法治的传播者!
    因为今天是说法治人物,我就谈一下对法治的一些看法,但是很不成熟,有些观点也不一定正确,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我就做这样一个发言,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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