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3日电/韩联社报道,韩国和中国政府签署的《服刑犯人引渡条约》5日将正式生效,届时,在中国服刑的韩国罪犯可以回韩国服完剩下的刑期,但据了解,不少韩国囚犯愿意在中国服完剩下的刑期。
据韩国驻渖阳总领事馆今天称,以在中国东北地区服役的135名韩国囚犯(已判刑79人,未判刑56人)为对象,就是否愿意被引渡的问题,进行初步调查的结果,约有30%左右的囚犯希望留在中国。
这些囚犯不愿回国,愿意在陌生的异国服刑的理由是与韩国不同的中国独特的监狱管理方式。
中国与韩国不同,不以强制性手段让被判刑的囚犯从事劳役。是否参与劳役,由囚犯自己选择,因此如果厌烦劳役或觉得从事劳役很累,随时都可以在监狱里休息。
如果囚犯老老实实地服刑参与劳役,就会减刑。根据是否参与劳役等,一个月最高可获得15分,而每一分就相当于减刑一天。
如果获得90分以上,就可以提出减免申请,并以这种方式在刑期内最多可以获得6次减刑。例如,犯人被判20年徒刑时,最高可减免7年刑期,被判10年的囚犯最高可减免3年刑期。
即使辛苦,只要诚实服刑,就可以提前出狱,因此,比起不知如何得到赦免的韩国,在中国服刑可能更好。
韩国驻渖阳总领事馆负责人表示,得益于减刑制度,部分被判死缓的韩国服刑者被减刑为无期徒刑,进而又减刑为20年和16年。
另外,只要有钱,在监狱内也可以吃到小灶,还可以看电视和吸烟。在反映监狱饭菜不合口味后,渖阳监狱也一度允许韩国服刑者自己做饭吃,对于外国服刑者相对宽大一些。
目前,在中国服刑的韩国人共有241人(已判刑144人,未判刑97人),其中,东北地区服刑者占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