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北京市司法局要始终坚持“首都稳则全国稳”、“首都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和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谋划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中丰富司法行政职能,在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功能作用。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敢于担当。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如此全面、系统、具体的指示,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充分体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新的使命、新的担当。我们要抓住机遇,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在北京司法行政工作现有基础上创新发展,解决难题,在全面深化首都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中有新的突破。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积极作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建设管理遇到、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为产业对接协作、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围绕首都科技创新,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重点服务中关村、金融街、CBD等经济增长热点地区;在全市3743个村居试点基础上,深入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针对首都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组建老年人法律服务团,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改革创新。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组建全市社区矫正管理总队、大队、队三级执法机构;发挥集中教育中心作用开展初始教育;总结电子监管、公益劳动、社区评议、社区矫正宣告、指纹报到等试点工作经验,并适时在全市推广。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确保安全。坚持向制度落实要管理、向科技要警力、向改造质量要安全,不断提升监管安全工作精细化水平。深化狱务公开,严格执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强化问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教育改造系统化、社会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升改造工作质量。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夯实基础。2013年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大提升了司法服务场所保障水平。在加强硬件建设同时,狠抓队伍建设,以行政执法和岗位大练兵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努力为首都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和人才保障。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于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