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动纲领。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任务。司法部发出学习贯彻通知后,重庆市司法局立即召开组织专题学习,研究贯彻措施,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孙政才,市长黄奇帆,以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提出要求。为把学习贯彻推向深入,市局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视频会议、研讨培训、机关干部下基层驻所宣讲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真学、深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原原本本地传达到一线、贯彻到基层。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以落实今年5月正式实施的新修订《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为载体,全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学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扩大援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广大贫弱群体打得起官司,就是编织一张为贫弱群众合法权益托底的安全网。一是覆盖人群要更加广泛,建立完善申请条件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不同需求,动态调整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二是服务内容要更加多元,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将更多与困难群众民生权益保护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三是服务手段要更加便民,坚持方便、快捷的原则,推出更多更好的便民利民措施。
提升援助质量,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办案质量,依法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一是建立科学的质量标准体系,大力推行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建设,保障办案质量。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以精细化、专业化为着眼点,不断推出特色化服务,满足群众的维权需求。三是强化严格规范的监督考评,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援务公开、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考评,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
构建保障体系,夯实法律援助发展基础。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法援”格局,是法律援助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提升机制保障水平,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资源,构建“共援”工作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工青妇等部门加强衔接,建立多元协作保障体系。二是提升人员保障水平,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建立起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和“法帮义工”志愿者梯次结合、互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三是提升经费保障水平,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有力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林育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