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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教育
如何说服教育罪犯
发布日期:2014-4-23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353   收藏(0)

如何说服教育罪犯

 

监狱在按照法律规定对罪犯实施惩罚的同时,还对罪犯进行系统的政治、法律、文化以及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让服刑人员能够真正做到认罪服法,摈弃恶习,重塑人生。但罪犯都存在着固有的个体差异,所以必须通过监狱警察采用个别教育的方式来教育罪犯,一般来说,个别教育是通过对罪犯个别谈话的方式来说服教育罪犯,然而大多数罪犯存在的思维惯性,长期形成认知上的偏差等都是相当顽固的,再加上罪犯自身心理因素等,所以对罪犯进行说服教育使其确实能够做到口服心服,自觉接受改造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此我们在进行说服时不必急于求成,可以采用多种技巧和方法,来逐步说服和教育罪犯。

    一是注重用感情交流。个别谈话不同于审讯、审问罪犯,而是一种面对面的教育形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态度诚恳,亲切交心,其中真诚的态度是开展好个别谈话的重要前提。我们常说开展教育罪犯要“动之以情”,因此在个别谈话中更应该注意:需要用彼此的相互尊重、干警的关怀和关心爱护谈话对象,用深厚感情去吸引人、感染人、打动人。“感情”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力量,我们要主动接近谈话教育罪犯时,就与在平时进行的管理中是有区别的,管理中要求严格,说话语气要重,但在谈话教育时就应该切实做到像“老师对学生,医生对病人,父母对孩子”一样的方式进行教育。特别平时就对他们在改造中的学习、生活以及家庭情况等进行了解,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他们存在的困难给与帮助。尽量做他们的知心朋友,关心他们,同时,还要了解他们有什么特点,犯了什么错误,错误产生的始末根由,在这种情况下与对方进行个别谈话,才能使对方愿意敞开心扉,进而更好地解开对方的思想疙瘩,收到良好的谈话效果。实际上,我们监狱人民警察凭借自己坚定的政治信念,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用真挚的感情同罪犯交流,成功的教育了大批的罪犯,使他们不仅不再 危害社会,而且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有用的人。

    二是以理服人。我们知道:作思想教育工作要讲道理,以理服人,才能有效果,个别教育谈话同样是需要“讲真理、讲实话”。现在的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文化素质等都在逐步提高,所以我们更说话要服从于事实,不能只讲虚理,要从事实中引出道理。如何做到以理服人呢?我想首先,说话不要一味的以长辈、领导的语气说话,要婉转的语气。说理之前要摆正心态:对方也许没有错,只是观点不同而已。然后以提问的方式把对方引进你的话题。得到你想要的话题之后,就对方的回答来论证你的观点。对方说话的时候,要认真地听,以表示你的尊重。当发现歧义时,不防换的角度。切忌不要强词夺理,要跟别人说理,把别人说的心腹口服,还要懂得倾听,适当的反驳。理是以事实为基础的,如果与个别人谈话不注意根据事实讲道理,不仅不能服人,还可能讲出一些主观片面之理,甚至是歪理,就会使人反感。如果我们警察在谈话的时候有高高在上的态度:动辄“我说的话就是真理、我的要求你就必须去做,我的话你必须服从”等等,这样做会使有的罪犯表面上是同意了,可心理不服,自然会产生情绪,有的甚至当面顶撞,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因此,做到讲理,才会使别人真正服气。

    三是因人而异。个别谈话要因人而异,选择好谈话内容,首先根据罪犯的基本情况,以及在服刑中的态度等,谈话的内容、方式、语言等也有所不同。尽可能从对方熟悉的感兴趣的话题入手。其次是根据不同罪犯的心理特点,消除罪犯的心理障碍。事实证明,新犯在同警察谈话中都有很强的防御心理,恐惧心理,而老犯大都有揣测心理、违规违纪的罪犯都有对立心理、懊丧心理等,个别谈话过程中,我们必须细心观察,有的罪犯喜欢“戴高帽子”,有的罪犯爱“面子”,有的罪犯不容易接受批评等等,所以根据不同对象和他们存在的心理状态,采取不同方式,因人而异,使谈话卓有成效地进行。

    四是掌握好时候。监狱明确了对罪犯的“六必谈”,也就是在罪犯受到奖励、处分、家庭变故等等六种情况下必须立即对罪犯谈话教育。但在实际的管教工作中,除了以上情形外,对罪犯的谈话也应该适时进行。而且要选择好恰当谈话时机,谈早了,条件不成熟,达不到预期目的;谈晚了,失去时机,不利问题的解决,甚至发生事故。因此,选择恰当谈话时机,是开展好个别谈话的重要基础。构成谈话时机成熟的条件是多方面的,比如谈话目的,问题性质,迫切程度以及谈话服刑人员的的思想水平、觉悟高低、心理素质、当时心境、环境气氛等选择适当时机进行个别谈话。所以,对谈话时机成熟条件的要求也不同。如果谈话对象的情绪比较平和,能听得进意见,并能按照谈话的意图去做,那么,可以立即与其交谈;如果谈话对象的情绪比较激动,对谈话意图充满反感,对警察充满了敌意,则宜暂缓,待罪犯的思想趋于稳定以后,再选择时间进行交谈。或者安排另外的警察进行谈话教育,切忌“火上浇油”,扩大事态、加深矛盾”。

    五是要有耐心。坚持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是我们监狱警察长期的教育工作中积累出来的经验。俗话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要想改变一个人是很难的,然而要转变一名服刑的罪犯,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了,所以说服教育工作是一项非常艰苦细致的工作,没有一股不怕麻烦,不怕曲折,坚持不懈,反复工作的韧劲,是无法做好此项工作的。特别是长时间做某个人的教育工作却不见收效,或者有的有了进步但又有反复,更多的则是这个问题解决了那个问题又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比较容易丧失信心。我们监狱警察必须具备超出常人的耐性,才能真正做好耐心说服教育工作,才会使罪犯的个别教育工作收到满意效果。

    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也要看到,说服教育并不是万能的,有的人虽经过反复耐心教育,但就是不听劝告,他们对自己的不良欲望不能控制,对自己的恶习不加悔改,一意孤行,就在服刑期间,也能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来,在这种情况下,还必须依法进行严历的打击。这样对犯错误的服刑人员,可以起到悬崖勒马的作用,对其他服刑人员来说,也敲了一次警钟。总之,对罪犯的个别教育工作,应立足于说服教育,以理服人,同时要辅以严格的法律法规,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教育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个别教育是我们基层监狱警察对罪犯进行教育的重要方法,罪犯当中有许多具体问题,都适宜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加以解决。运用好个别谈话,进行个别教育,不仅可以了解真实的狱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还可以增强警察管教工作的能力。因此,对罪犯的个别教育已经成为基层监狱警察的基本功。我们监狱警察就必须扎实的练好这个基本功,才能更好的做好监狱工作。

       谭礼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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