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断窗户杆、撬开四道门、翻过铁丝网,辽宁凌源第三监狱的两名无期徒刑犯人越狱逃走。这起发生在2018年国庆假期的罪犯脱逃事件,曾引发媒体和公众的追问:两名犯人穿越监狱层层封锁的近5个小时里,为何没人察觉?
事发后,凌源第三监狱监狱长被免职,包括副监狱长、监区负责人、值班警察在内的6名干警,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渎职提起公诉。
2019年4月下旬,这一系列司法工作人员渎职案已陆续在沈阳开庭审理。截至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稿时,还有一名被告人的审理尚未结束。
随着公开审理的进行,凌源第三监狱罪犯脱逃事件的发生过程及诸多细节被披露。监狱的管理漏洞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成为案件焦点。
锯断窗户杆、撬开四道门、翻过铁丝网,辽宁凌源第三监狱的两名无期徒刑犯人越狱逃走。这起发生在2018年国庆假期的罪犯脱逃事件,曾引发媒体和公众的追问:两名犯人穿越监狱层层封锁的近5个小时里,为何没人察觉?
事发后,凌源第三监狱监狱长被免职,包括副监狱长、监区负责人、值班警察在内的6名干警,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渎职提起公诉。
2019年4月下旬,这一系列司法工作人员渎职案已陆续在沈阳开庭审理。截至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稿时,还有一名被告人的审理尚未结束。
随着公开审理的进行,凌源第三监狱罪犯脱逃事件的发生过程及诸多细节被披露。监狱的管理漏洞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成为案件焦点。
值班人员失守,有的脱岗有的睡觉
凌源第三监狱的监舍楼是一栋五层楼房,二监区的犯人关在第四层,每层都有铁门隔离。
张贵林、王磊越狱的第一步,就是逃出监舍大楼。 他们选择从四楼的晾衣房翻窗。晾衣房位于走廊东侧,与张贵林、王磊睡觉的4011室仅隔一间监舍。晾衣房的窗户有铁栅栏,徒手无法掰开。
据张贵林、王磊供述,2018年9月20日,张贵林从生产区偷走半根用断过的钢锯条,悄悄给了在同一车间的王磊。收工时,王磊将锯条藏在牛奶箱带入监舍。当晚,王磊用半根钢锯条去锯晾衣房的窗户铁杆,才一会就把锯条折断了。第二天,张贵林通过一名机修工犯人拿到工具箱钥匙,又盗取了一根钢锯。当天收工时,王磊将这根钢锯藏在纸箱里带入监舍。
此后连续三个晚上,张贵林放风、王磊动手,每晚锯十来分钟,将晾衣房的窗户栅栏锯得差不多可掰断。
上述过程是两名犯人越狱前的准备阶段,其中涉及的几个问题,公诉人在庭审时提了出来。
首先是生产工具的管理。根据辽宁省《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罪犯暂行规定》,生产工具由值班警察负责清点、发放和收回,实行定人、定位、编号管理,刃器具应集中保管,危险性工具应上链上锁。可凌源第三监狱二监区的机修工具箱,却由犯人管理钥匙,且存在忘记上锁的情况,这为张贵林两次盗取钢锯提供了机会。
第二,钢锯为何被犯人带进了监舍?按照规定,犯人收工返回监舍前,值班警察要对每名犯人进行搜身和安检,严禁罪犯将刃器具、生产工具带入监舍。可二监区每天收工时,5名值班干警对两百余名犯人仅抽查10人左右,有时甚至由罪犯代干警搜身。于是,王磊先后两次携带钢锯进入监舍,均未遇到“麻烦”。对此,凌源第三监狱多名工作人员解释为“警力不足”。
第三,犯人在晾衣房锯割窗户杆,为何连续四晚未被发现?当时楼层有坐班犯人值班,但张贵林、王磊的举动未引起其警惕,而跟随犯人上厕所的跟茅制度也未得到执行;值班干警对监舍及其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也没起到效果;按规定,犯人就寝后晾衣房要上锁,但凌源第三监狱监舍晾衣房的电子门2017年损坏后,便没有使用。
另外,事发前10天内,凌源第三监狱二监区对监舍进行了两次清监查号,均未发现晾衣房窗户栅栏被锯,也未发现张贵林藏在监舍的钢锯。
完成越狱前的准备后,张贵林、王磊便等待时机。据张贵林供述,他曾计划在2018年9月24日出逃,那天是中秋节,监狱里负责值班的是一位姓白的狱政科负责人。张贵林觉得他为人正直,“我不想连累他”。
10月3日正值国庆假期,当晚22时10分左右,张贵林、王磊翻过了晾衣房窗户。此后近5个小时里,他们辗转在监狱生活区、生产区、看守室、会见室,盗取了铁锤、钳子、撬棍、梯子等工具,翻过了两道铁丝隔离网,撬开了四道房门,最后爬墙逃离监狱。
当时,二监区的两名值班干警张宇、谢子阳,前者脱岗回了家,后者没在分监控室看监控,而是在一旁的值班室睡觉;张贵林、王磊翻越两道隔离网时,没有遭遇电力和报警器的“阻挠”;监舍楼外面的中心岗、正门岗的警务大队看守人员,也没有发现他们。
张贵林、王磊越狱遇到的最大障碍,是会见室一楼的四道铁门,他们花了三个多小时才一一撬开。当时,总监控室的值班干警陈国伟,以及一名姓韩的值班职工,还有指挥中心的值班长、副监狱长李洋,其值班的办公室都在会见室二楼,却均未发现一楼撬门的异常。
张贵林后来承认,他越狱就是一场赌博,赌的是值班看守人员离岗或睡觉。结果,竟如他所愿。
6名监狱干警受审,有律师作无罪辩护
辽宁凌源第三监狱2018年10月4日发生的这起越狱事件,被称为“1004”案。事发两天后,监狱长李光绪被免职,副监狱长李洋、二监区负责人赵越、二监区管教负责人王贯群,以及值班干警张宇、谢子阳、陈国伟,均被停职检查。
此后,根据辽宁省和沈阳市检察机关的指定,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展开案件侦查。李洋、赵越、王贯群、张宇、谢子阳、陈国伟等6人先后被刑拘、取保候审,并由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分别审查起诉。
2019年4月中旬和下旬,上述6名干警的渎职案件先后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记者旁听王贯群、张宇、谢子阳法庭受审时注意到,这三名被告人均被指控失职致使在押人脱逃罪。起诉书显示,检方认为,上述被告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两名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脱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失职致使在押人脱逃罪,属于玩忽职守罪的特别规定,其处罚对象为司法工作人员。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构成该罪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判刑三年至十年。
至于李洋、赵越、陈国伟三人被诉的罪名,有知情者称或涉嫌玩忽职守,但案情尚未公布。副监狱长李洋,案发当天系值班长;赵越是二监区负责人,案发12天前调入该监区;陈国伟是监狱总监控室的值班员。
张贵林、王磊越狱当天,张宇、谢子阳是二监区的值班干警,构筑监区第一道防线。侦查机关查明,事发时张宇并没有在岗。自2018年9月5日谢子阳调入二监区后,张宇、谢子阳共同值班4次,均私下约定只轮留一人在监区值守。10月3日晚,张宇按照约定回了家,他的值班签名由留守在监狱的谢子阳代签。
2019年4月22日,张宇、谢子阳出庭受审。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事发当天张宇脱岗,未能履行其值班职责,违反了夜间应由两名警察值班、不得私自调班换班的规定;而谢子阳一人值班却去睡觉,也未能正确履行在岗值班的职责。
“澎湃新闻10月8日发文,标题是‘每一道门是如何失守的’,”公诉人在法庭说,“通过今天的庭审,我们清楚了犯人脱逃的经过,这一切都发生在凌源第三监狱的监管之下,所以我们心中会有一个疑问,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是如何失守的?”
公诉人认为,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无视,是责任心缺失的原因,“张宇脱岗,谢子阳睡岗,乃至从二监区到指挥中心,倘若有一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脱逃事件就不会发生。”
在法庭上,张宇请求从轻处罚;谢子阳则认为自己无罪,他说,当天他在白天值班了12个小时,晚上继续值班,只能算“备勤”状态。
在4月19日的庭审中,另一被告人王贯群亦被指控“严重不负责任”。公诉人认为,王贯群在履行管教副监区长及狱侦干事职责期间,不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在劳动工具管理、罪犯搜身、安全排查等方面出现重大监管漏洞。
王贯群称,他在工作中的确存在疏漏,但不构成刑事犯罪;去年两名罪犯脱逃前的10天,他都处于休年假或正常休息状态,直到事发后的10月4日上午,他准备去监狱上班时才得知犯人脱逃。
王贯群的辩护律师王誓华认为,两名逃犯从准备脱逃、实施脱逃到最终脱逃,整个过程与王贯群的管理行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在王贯群当时休假、相关岗位均有责任人的情况下,王贯群被指控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应该不成立。
王誓华指出,当时监狱警务大队的多处看守人员有失职行为,另外监狱存在设施老化、警力不足、岗位责任不清、监管不力等管理漏洞,“不仅仅是工作人员责任心的问题”。
目前,王贯群一案庭审仍未结束。其他被告人所涉案件也尚未宣判。